浙江省规范救护车配置和使用
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制定并印发《浙江省救护车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救护车配置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办法指出,院前医疗急救与非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外观应当明显区分。救护车应按要求喷涂二维码(查询机构名称等信息)。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执行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标识,具体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通知》的规定,实行统一式样、标识喷涂。医疗照护转运救护车按照规定式样喷涂,车身两侧喷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其他用途和医疗机构自备救护车按照车体统一为白色,车身两侧喷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除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外,其他救护车辆不得喷涂“120、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重症、ICU”等与院前医疗急救相混淆的标识、名称、颜色。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