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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11:42:30 股吧网页版
拓日新能家族内斗:实控人陈五奎夫妇起诉女儿陈琛争夺控股权,陈琛要求解任胞弟陈嘉豪董事职务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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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A股上市的首家纯太阳能企业正面临着一场家族内斗。

  5月25日,拓日新能(002218.SZ)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将亲生女儿陈琛告上法庭以争夺控股股东股权。

  根据公告内容,陈五奎和李粉莉系夫妻,陈琛为陈五奎和李粉莉的女儿;诉讼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相关案件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受理。

  具体情况如下:案件一为陈五奎、李粉莉对陈琛就登记在陈琛名下的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3.6%股权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3.6%股权归属陈五奎、李粉莉所有,判令陈琛协助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拓日新能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8.23%,陈琛为其实际控制人。

  案件二提到,陈五奎和李粉莉作为原告,以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被告,陈琛为第三人,就该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确认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琛作出的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拓日新能表示,自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具备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与自主经营能力。本次诉讼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之间,针对控股股东奥欣投资的权益纠纷,不涉及公司层面的资产、业务及债务。

  同日,拓日新能在另一则公告中提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6年5月23日收到陈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以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名义代表奥欣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解任董事的临时提案函》(简称“《临时提案函》”),提议董事会新增《关于解任陈嘉豪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解任李粉莉董事职务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但公司称, 董事会经审查认为,提案主体未提供股东身份有效证件、《临时提案函》为扫描件无原件、且未包含提案符合规定的声明,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决定不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决定符合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资料显示,陈嘉豪为陈琛的胞弟。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15日,2008年2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是国内A股上市的首家纯太阳能企业。拓日新能的实际控制人为陈五奎、李粉莉夫妇,以及二人的子女陈嘉豪与陈琛。陈嘉豪与陈五奎为父子关系,与李粉莉为母子关系,与陈琛为姐弟关系。

  除此之外, 5月22日,拓日新能及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请拟于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解任陈琛董事职务,并补选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龚艳平为董事的议案。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陈琛的父母陈五奎、李粉莉以及其胞弟陈嘉豪。其中,陈嘉豪持股51%,李粉莉持股39%,陈五奎持股10%。

  东方和鑫称,陈琛在任职期间常年居住海外,难以充分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不仅如此,提案方称陈琛在参与董事会相关讨论时,表现出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方面的了解不足,难以独立、客观、专业地发表意见并作出审慎决策,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效率。

  对此,陈琛给予了反击。

  公告称,董事陈琛表示不同意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理由包括:针对解任其董事事项所列理由,不予认可;在现阶段股东表决权存在争议的情形下解任其董事职务不适宜。

  事实上,此次拓日新能的家族内斗此前已有苗头。

  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陈琛在《关于修订的议案》和《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中均投下了唯一的反对票。

  公司2025年年报显示,拓日新能实现营业收入10.27亿元,同比下降22.28%;归母净利润为-1.99亿元,同比下降1944.78%,由盈转亏。进入2026年,公司业绩并未有明显改善。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1亿元,同比下降9.01%;归母净利润亏损4030.3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081.44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228.4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4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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