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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14:14:11 股吧网页版
父母起诉女儿,002218实控人家族矛盾爆发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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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早盘,拓日新能(002218)股价一度距离跌停只差1分钱。

  股价大跌的背后,是实控人家族矛盾的彻底公开化,引发了市场用“脚”投票。

  5月25日晚,拓日新能连发两份公告,揭开了公司实控人陈氏家族内部的激烈矛盾。这边厢,作为女儿,陈琛提交临时提案,要求罢免母亲李粉莉和胞弟陈嘉豪的董事职务;那边厢,陈琛的父母陈五奎、李粉莉夫妇也将陈琛告上法庭,以图争夺核心控股平台的控制权。

  从董事会投票分歧,到股东会提案被拒,再到对簿公堂,拓日新能实控人家族的内斗全面升级,原本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家族内部权力博弈加剧,不仅动摇了公司治理根基,也让这家深耕光伏领域的上市公司陷入漩涡。

  业内人士表示,从信息披露层面看,公司虽及时披露临时提案、重大诉讼等事项,但未就一致行动关系实质破裂履行专项披露义务,风险提示亦不充分,存在信息披露瑕疵。

  公司治理的隐忧也引发了市场担心。从市场表现看,拓日新能已连续两个月下跌,4月跌幅达21.21%,5月跌幅逾15%,两个月累计跌幅超36%。

矛盾乍起:女婿被免职,女儿唱反调

  拓日新能的控制权长期掌握在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及其子女手中。其中,陈五奎为公司董事长,李粉莉任董事,陈琛、陈嘉豪均为公司董事。四人通过两大主体——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奥欣投资”)和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和鑫”)持有拓日新能股份。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该两大主体分别持有拓日新能28.23%、9.13%的股份。

  其中,作为拓日新能的控股股东,奥欣投资的股权结构为:陈琛的持股比例达53.6%,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则合计持股23.2%,李粉莉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拓日新能的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则由陈五奎、李粉莉及陈嘉豪实际控制。

  矛盾公开化的导火索为2026年4月29日拓日新能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此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年报、2026年一季报、高管聘任及薪酬方案等议案。其中,高管聘任议案显示,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嘉豪、林晓峰、付红霞、龚艳平为副总经理。

  值得关注的是,长期担任拓日新能副总经理的陈昊未出现在聘任名单中,未能续任副总经理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陈昊为陈琛的丈夫,自2009年开始担任拓日新能副总经理。

  上述议案遭到陈琛的强烈反对。陈琛在4月29日的公司董事会会议上对《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均投下反对票,部分议案投下弃权票,这是其在公司任职十余年来的首次异议表决。资料显示,陈琛自2010年2月起担任拓日新能董事,过往对董事会议案均投赞同票。

  针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陈琛投出弃权票,理由是要求公司就亏损集中、内部销售定价、光伏玻璃业务亏损及原材料采购等问题提供完整书面回复与测算依据,暂无法形成全面判断;对于《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陈琛明确投反对票,质疑在公司业绩承压背景下,将薪酬考核裁量权集中于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的合理性,担忧制度实施影响治理稳定;在聘任陈嘉豪等人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上,陈琛投下弃权票,认为该议案的合规性、论证充分性存在不确定性;针对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陈琛明确反对,要求董事会明确股东会召开时间与通知计划。

  对此,拓日新能虽对陈琛的反对理由作出回应,称薪酬制度修订符合监管规定、股东会召集程序合规。

  然而,这场异议表决,将拓日新能实控人家族的治理分歧摆上台面。

矛盾升级:父母胞弟联手,“罢免”女儿

  2026年5月22日,公司矛盾升级为“罢免战”。东方和鑫提交临时提案,要求在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上罢免陈琛的公司董事职务。东方和鑫给出理由是,陈琛常年居住海外,难以充分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参与董事会讨论时,表现出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了解不足,难以独立、客观、专业地发表意见并作出审慎决策,影响董事会效率。

  5月23日,拓日新能公告确认,东方和鑫具备合法提案资格,程序合规,同意将两项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面对罢免危机,陈琛迅速反击,针对解任其董事事项所列理由,不予认可,并提出“在现阶段股东表决权存在争议的情形下,解任其董事职务不适宜”。

  公开信息显示,奥欣投资的第一大股东为陈琛,持股比例超过50%,有绝对控制权。蹊跷的是,企查查显示,奥欣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为李粉莉。那么,谁又来代表控股股东奥欣投资的意见呢?究竟是陈琛,还是李粉莉?

  对此,拓日新能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这一点确实有争议,公司会请专业的律师去处理,也会出于对上市公司的平稳运行和法律层面去考虑问题。

矛盾激化:女儿反击,提案被拒

  在被提出罢免议案的次日(5月23日),公告显示,陈琛以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名义,提交股东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陈嘉豪、李粉莉的董事职务,形成“互相罢免”的激烈对峙局面。

  陈琛提出罢免陈嘉豪理由是其全日制博士在读,无法全身心履职,未履行董事忠实义务;她还“爆料”称陈嘉豪控制的东方和鑫下属科瑞思矿业,与拓日新能存在频繁大额关联交易,涉嫌利益输送。罢免李粉莉的理由是其任法定代表人的科瑞思矿业与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多项治理行为证明其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

  5月26日,拓日新能董事会发布公告,决定不予提交该两项提案至股东会审议,认为提案主体未送达有效股东身份证明,无法确认提案资格;提案函仅为扫描件,无原件核验真实性;提案函未包含合规声明,形式不符合深交所监管指引要求。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同步出具法律意见,确认驳回提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合法。

  同时,拓日新能董事会表示,与科瑞思矿业的关联交易为光伏玻璃原材料采购,采购石英砂等光伏玻璃生产所需原材料和物资,属于主营业务必需的持续性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必要性,定价公允,已履行审议程序,关联董事依规回避,该项关联交易已在历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

  公告显示,2025年度,科瑞思营业收入5681万元,净利润503万元,而拓日新能与科瑞思矿业2025年的关联采购金额就达5983.56万元,显然科瑞思的业务完全依赖于拓日新能。

对簿公堂:父母起诉女儿,争夺控股地位

  如果说“互相罢免”是治理层面的博弈,那么股权诉讼则意味着双方走向司法对峙。5月26日,拓日新能同步披露重大诉讼公告,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将陈琛告上法庭,两起案件均获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受理。

  陈五奎、李粉莉请求判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陈五奎、李粉莉所有,并要求陈琛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请求判令陈琛作出的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奥欣投资作为持有拓日新能的控股股东,其股权归属直接决定上市公司实控权走向。截至公告披露日,两起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治理层面看,家族化治理弊端在此次事件中暴露无遗。法定一致行动人反目分裂、互相罢免、对簿公堂,已严重违反一致行动义务,构成公司治理重大缺陷。实控人家族内部权责划分不清、利益诉求分歧严重,缺乏有效制衡机制,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僵局,正常的股东会、董事会运作受到干扰。

  有律师表示,从信息披露层面看,拓日新能虽及时披露临时提案、重大诉讼等事项,但未就一致行动关系实质破裂履行专项披露义务,风险提示亦不充分,存在信息披露瑕疵。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实控权不稳定属于重大事项,公司应及时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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