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第十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近日在深圳举行。会上举行了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联合主办,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承办的“AI时代数字音乐版权治理与实务研究”分论坛。
AI技术的革新与应用正深刻重塑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逻辑。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敖然认为,AI音乐已成为全球音乐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内外均在加快推进相关版权治理制度建设,与此同时也为产业生态带来机遇与挑战:一方面,AI为行业带来了创作门槛降低、内容分发效率提升、应用场景与用户体验更加丰富等利好,但另一方面也催生了如缺乏情感与原创价值的无效内容泛滥、音乐人收益空间受挤压、版权侵权风险加剧等问题。对此,业内需通过推进AI音乐标识标准化、创新版权授权合作模式、凝聚行业共识与协同治理等方式,不断构建适配AI时代的版权治理体系,助力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在AI浪潮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范永刚表示,AI大模型研发企业应将版权合规贯穿研发全过程,保障训练数据的合规使用;平台方需完善AI音乐全流程审核机制,确保AI内容经授权、有标识,规范AI音乐传播与收益分配;相关部门需持续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监管。行业各方在拥抱新技术的同时应珍惜多年版权保护成果,严守版权保护底线,携手共建AI时代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新秩序。
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晶聚焦生成式AI音乐作品许可的国际探索。他认为AI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进行训练、生成和商业化,应取得授权、支付报酬并保持透明。他认为集体许可、收益分成、选择权和透明披露,是兼顾创作者权益与AI发展的可行路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详细介绍了人工智能翻唱音乐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他指出,AI翻唱音乐侵犯了原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等版权方的多项权利。为有效规范AI翻唱带来的侵权问题,既要健全法律法规、优化司法判定标准,也需推动行业协同共治,强化自律机制。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副总裁杨奇虎表示,AI在提升创作效率、拓展音乐边界方面具有积极价值,但必须严格区分合规的“AI辅助创作”与未经授权的“AI替代性侵权”。未经授权的AI翻唱以极低成本利用他人的词曲、录音和声线生成替代性内容,依附在已有作品和艺人市场价值之上进行商业牟利,不仅挤压创作者生存空间,也会冲击产业十多年来构建的正版化成果。对此他提出四点建议,包括确立“先授权、后训练”的数据源头规则、实行AI内容“分类隔离”运营并增强透明度、强化AI内容检测与溯源技术、严格保护声音权益与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