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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17:19:00 股吧网页版
违规减持奋达科技股份,德云资产被罚20万,没收430万违法所得
来源:蓝鲸财经

  蓝鲸新闻5月26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深圳前海德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云资产)违规减持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达科技)股份的行为作出处罚。

  经查明,德云资产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奋达科技大股东格力金投一致行动人格金六号所持奋达科技股份,受让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德云资产的违法所得为4,299,283.83元。

  深圳证监局认为,德云资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违法行为。在处罚决定中,深圳证监局责令德云资产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299,283.83元,同时处以20万元罚款。

  德云资产在陈述申辩中提出,其向外部交易中介方支付了中介费用,违法所得应当扣除该部分费用。此外,德云资产还表示其主观过错较小,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积极配合查处,认错认罚,请求调减罚款金额。然而,深圳证监局复核后认为,本案关于违规减持的违法所得计算正确,德云资产支付的中介费用不影响违法所得认定,且综合考虑德云资产的从轻处罚情节,酌情调减了处罚金额。

  德云资产被要求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深圳证监局备案。同时,德云资产有权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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