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5月26日,记者从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获悉,该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此次广州系统构建覆盖科技活动全链条的保险产品体系,覆盖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环节,打造“穗科保”平台,遴选科技保险产品统一纳入目录管理,给予最高50%的保费补贴。《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降低科技企业创新风险,激发科技保险创新活力,为广州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穗科保”产品体系,精准覆盖科技活动全链条
广州将打造“穗科保”平台,纳入广州市科技保险产品支持目录的科技保险产品统一纳入,包含主险和附加险。
产品类目覆盖三大板块: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风险类保险,包括研发费用损失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风险类保险,例如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等。科技活动基础风险类保险,包括网络安全保险、人才创业保险等。所有纳入“穗科保”目录的产品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动态调整。
普惠性补助:最高50%保费补贴,单份保单不超过20万元
《办法》明确,对在经公开遴选的科技保险合作机构投保“穗科保”产品的科技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保险费50%的补助。其中,单份保单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每家投保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已获得其他市级部门补助的同一保险产品不再重复补助。
每年度广州市财政安排科技保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按保单起保时间顺序发放,额满即止。
线上平台实现“一站式”兑现
为提升企业获得感,《办法》采用“常年申报、集中受理”模式。投保单位在保单有效期内通过“广州科技GI”平台录入信息并上传保单、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审核后,由市科技局审定并公示7个自然日,无异议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每半年度集中发放一次,逾期自动滚入下个半年。
针对保单批改或全单退保等情形,《办法》专门设置了规范流程:涉及批减或退保的,投保单位须先全额退回已发放补助,方可办理后续手续;合作机构未核实退回即退费的,需按协议承担责任。
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年度服务质量评价机制
《办法》明确了各方分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政策制定、机构遴选、产品目录调整及补助资金发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负责引导合理费率、监督保险条款执行;市金融局负责推动产品体系建设和机构遴选配合。
同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每年会同监管部门对科技保险合作机构的服务质量、产品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较好的给予激励,较差的将视程度予以产品下架、取消合作等处理。对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鼓励“投保联动”与共保体,提升风险分担能力
《办法》鼓励科技保险合作机构以共保体形式承保科技保险项目,提升风险共担能力;同时支持保险机构与投资机构开展“投保联动”,在企业投资、风险评估、增值服务等方面深度合作,构建“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公开征集首批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及“穗科保”产品目录,并依托“广州科技GI”平台开通申报通道,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可密切关注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