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26日讯 去年年底,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葫芦娃,605199.SH)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董事长刘景萍立案。
被立案调查近半年后,据ST葫芦娃近日发布的公告称,已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3年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拟被罚款70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景萍予以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于汇,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分别处以250万元和150万元罚款。公司及三名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处以罚款2150万元。
公告显示,ST葫芦娃部分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部分销售业务存在通过虚增药品价格虚增营业收入,未准确计提配送费、仓储费、运输费等,导致ST葫芦娃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1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958.0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高达66.11%;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减营业收入4260.1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766.11万元。
ST葫芦娃为何虚增、虚减当期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公司正筹备发行可转债融资,公司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3年年报数据,构成了发行文件的虚假记载。不过,2024年9月,葫芦娃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终止审核,成为上交所2024年首个被否的可转债发行案例,此前多数终止案例为主动撤回。
针对该项可转债发行,上交所关注和审核的重点为其2023年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2023年第四季度研发投入资本化核算是否准确;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真实性。
至于2024年的虚减利润,业内认为,一方面是此前“虚增业绩”败露风险增大后,公司进行的反向操作以消化“历史欠账”,另一方面,压低当前基期利润更有利于为未来增长“铺路”。
公开信息显示,葫芦娃药业集团以海口为总部,于2005年6月22日成立,公司2008年进行重组,2020年7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提出致力于成为“中国儿药第一品牌”。
刘景萍为ST葫芦娃董事长、实控人之一,据公司2024年年报,刘景萍,博士研究生,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海南省生物制品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康迪健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6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葫芦娃投资执行董事、康迪健康执行董事、文昌农商行董事等职务。
2025年4月29日,葫芦娃药业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4月30日,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葫芦娃”变更为“ST葫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