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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20:10:01 股吧网页版
V观财报|“中国墙布第一股”*ST联翔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被通报批评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判断,*ST联翔及时任董事长卜晓华等3人被通报批评。

  26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显示,经查明,2026年4月20日,*ST联翔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显示,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30万元到-113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550万元到-10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15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00万元到169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到15800万元,低于3亿元。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一季度主营业务完成情况不及预期、部分贸易业务收款进度不及预期等。公司股票可能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6年4月28日,*ST联翔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209.04万元,净利润为-1144.8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643.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161.05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2743.77万元。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非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应当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及时向市场揭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但*ST联翔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判断。*ST联翔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2.1.7条、第5.1.1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周红芳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庆芬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ST联翔,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时任财务总监周红芳,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庆芬予以通报批评。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ST联翔成立于2004年,是首批从事刺绣工艺墙布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于2022年5月20日成功在主板上市A股主板上市,摘下“中国墙布第一股”。

  二级市场上,*ST联翔26日涨停报36.36元/股,最近20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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