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两项违法违规情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来看,经查, 光大证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未对境外子公司相关议案履行公司层面的集体讨论程序、未由合规负责人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0号,经证监会令第179号修正,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是未能有效防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根据《境外办法》第三十二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光大证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收到警示函前不久的4月3日,光大证券披露了旷日持久、跨度约10年的MPS事件相关进展:其下属公司在英国向MPS原卖方股东追讨6.61亿美元的诉讼,因“欺诈性虚假陈述”的主张与英国法理不匹配,被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驳回。这意味着,海外讨债之路暂时陷入僵局。
业绩方面,2025年,光大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08.52亿元,同比增长13.06%;归母净利润37.24亿元,同比增长21.7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5.57亿元,同比上升18.24%。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信用、经纪及资管业务表现向好,自营投资业务增速放缓则对营收构成一定拖累。
2026年第一季度,光大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0.84亿元,同比增长23.10%;归母净利润高达11.66亿元,同比增幅达到42.34%。公司解释称,这主要得益于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稳健增长以及公允价值的变动收益。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