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6 21:52:10 股吧网页版
如何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商务部:有序扩大电信等服务业领域自主开放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5月26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介绍2026年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有关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由商务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将于6月15日至17日在青岛举行。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本届峰会是面向跨国公司的重大机制性活动,峰会将围绕“携手‘十五五’向新向未来”这一主题,设置开幕式、跨国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及一系列平行论坛等活动。

  在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鄢东表示,随着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全面“清零”,下一步,商务部将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自主开放,稳妥实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支持服务业外资企业延伸价值链,并在已开放的领域保障外商投资“既准入又准营”。

  拓宽外资“新空间”

  近段时间,多国元首相继访华,不少外企高管表示看好中国市场发展前景。“十五五”期间,中国将如何通过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支持外资企业投资中国、深耕中国?对此,鄢东指出,商务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服务业开放,拓宽外资“新空间”。随着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全面“清零”,下一步,商务部将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自主开放,稳妥实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支持服务业外资企业延伸价值链,并在已开放的领域保障外商投资“既准入又准营”。商务部将持续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统筹布局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等平台,与外资企业共享服务业发展红利。

  二是对接高标准,构建制度型开放“新框架”。商务部将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等领域加快制度和监管体系改革,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保障。同时,将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围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试点一批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创新举措。

  三是优化投向结构,激活外资“新动能”。商务部出台并实施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净增加了205条鼓励类目录,重点是在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为外资企业向高端、新兴领域拓展提供政策支持。下一步,将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将研发和高端制造环节放在中国,让外商在华投资结构更优、创新动能更强。

  四是加强全周期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新标杆”。商务部将实施好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系列政策,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一视同仁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提振消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商务部将持续举办外资企业圆桌会,滚动更新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开展“服务保障进外企”活动,让外资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提供稳定可预期的保障

  在发布会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王雪坤介绍称,当前,全球投资在动荡中坚韧前行,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等新兴领域投资强劲,但是部分传统行业投资收缩,未来增长仍存在很大的脆弱性。在此背景下,中国“十五五”规划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释放出清晰而积极的信号:中国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创新和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内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跨国公司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王雪坤还指出,跨国公司与中国的合作,从“市场+制造”升级为全方位深度融合,形成共生发展、多维共赢、携手出海的合作新格局,创新合作又进入了双向赋能、生态共建的阶段。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领域新设的外资企业有1.4万家,同比增长27.2%,实际使用外资占比接近五分之一。中国正在从全球制造基地转向全球创新策源地,在华研发的新技术、新模式积极反哺国际市场。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等为代表的开放平台矩阵。“同时,中国有序扩大市场准入,便利要素流动,强化公平竞争,加强权益保护,优化服务保障,构建以政策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的制度型开放体系。”王雪坤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