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上市公司出现家族内斗事件,这家公司就是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拓日新能”)。
拓日新能的内斗,不仅是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发起各种提议,甚至还涉及到多起诉讼。
四位实控人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奥欣投资”)、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和鑫”)和陈五奎存在关联关系,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8.23%、9.13%、1.9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五奎、李粉莉、陈琛、陈嘉豪。
奥欣投资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陈琛为其实际控制人。东方和鑫则由陈嘉豪、陈五奎、李粉莉夫妻控制。
先来看看四位实控人的履历。
陈五奎,1958年生,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机械制造和国际经济专业,拥有深圳市国家级人才,深圳经济特区30年行业领军人物等多个头衔,持有发明专利56项。2007年至今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李粉莉,1961年生,高级经济师,英语、经济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博士。拓日新能共同创始人,2002年-2015年担任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今,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陈琛,1985年生,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学学士,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5月至2009 年11月任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9年11月辞去该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执行董事。2010年2月至今任上市公司董事。
陈嘉豪,1994年生,深圳大学光电信息工程学士,美国波士顿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硕士。2017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25年,陈五奎、李粉莉、陈琛、陈嘉豪的薪酬分别为98.12万元、71.72万元、101.72万元、39.99万元,陈琛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国内税前报酬30.12万元以及驻海外税前津贴71.60万元。
两起诉讼
5月25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陈五奎、李粉莉、陈琛三人间的纠纷围绕公司控股股东奥欣投资股权及股东会决议展开,相关案件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受理。
案件1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原告为陈五奎、李粉莉,被告为陈琛。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属陈五奎、李粉莉所有,并要求陈琛协助奥欣投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案件2为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确认纠纷。原告仍为陈五奎、李粉莉,被告为奥欣投资,陈琛为案件第三人。原告诉请法院判令陈琛作出的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告发布当日,上述两起诉讼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暂无相关判决结果。
针对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拓日新能在公告中强调,自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具备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与自主经营能力。本次诉讼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之间,针对控股股东奥欣投资的权益纠纷,不涉及公司层面的资产、业务及债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业绩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女儿提议罢免母弟
陈琛并非毫无“反击”。
5月25日晚间公司发布的另一则公告显示,股东陈琛代表奥欣投资提交的两项董事解任临时提案,被公司董事会决定不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告,拓日新能定于2026年6月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5月23日,陈琛以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名义,提交《关于提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解任董事的临时提案函》,提出两项议案,拟解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两名非独立董事:
第一项提案为解任陈嘉豪董事职务。陈琛提出的理由包括:陈嘉豪为全日制博士,未能切实履行董事忠实义务;其实际控制的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下属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下称“科瑞思”),与拓日新能存在频繁大额关联交易,不适宜担任董事。
第二项提案为解任李粉莉董事职务。理由为李粉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科瑞思与公司存在频繁大额关联交易,且其多项公司治理行为不符合董事任职要求。
针对上述两项临时提案,拓日新能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审查,最终决定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阐述了三点核心理由:其一,提案主体未送达有效股东身份证件,无法确认提案资格;其二,仅提供提案函扫描件,无原件,无法核查资料真实性;其三,提案函未包含提案合规性声明,形式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
同时,拓日新能董事会就提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作出说明。公司称,与科瑞思的关联交易为采购石英砂等光伏玻璃生产原材料,属主营业务必需的持续性交易,商业逻辑合理。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历年均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且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关联董事依规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确认临时提案在主体资格、文件形式、内容要件上均不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否决提案的行为合规合法。
父母提议罢免女儿
这场家族式的罢免风波,并非毫无征兆。
早在5月22日,公司及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请拟于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解任陈琛董事职务,并补选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龚艳平为董事的议案。
东方和鑫方面称,陈琛在任职期间常年居住海外,难以充分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不仅如此,提案方直指陈琛在参与董事会相关讨论时,表现出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方面的了解不足,难以独立、客观、专业地发表意见并作出审慎决策,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效率。
面对上述解任理由,陈琛表示不同意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
业绩持续低迷
本身深陷内斗之时,由于近年来光伏行业价格战愈演愈烈,公司的经营表现也并不十分理想。
资料显示,拓日新能成立于2002年8月15日,于2008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是国内较早涉足太阳能光伏领域的企业,具备全产业链生产能力,在非晶硅太阳能电池芯片等产品方面技术领先。
拓日新能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非晶硅、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芯片、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电池应用产品。
公司2025年年报显示,拓日新能实现营业收入10.27亿元,同比下降22.28%;归母净利润为-1.99亿元,同比下降1944.78%,由盈转亏。
进入2026年,公司业绩并未有明显改善。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1亿元,同比下降9.01%;归母净利润亏损4030.3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081.44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228.4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456.5万元。
对于近年来业绩低迷,公司解释称,光伏行业面临着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价格多处在低位徘徊。2025年,公司光伏玻璃和组件业务全年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滑;叠加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受市场化交易政策和限电因素的影响,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全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也有所下降。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也对本报告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事实上,公司的净利润自2022年就开始下滑,已经连续4年下降。
2021—202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24亿元、13.23亿元、11.27亿元、13.22亿元、10.2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5亿元、0.96亿元、0.23亿元、0.11亿元、-1.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