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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23:07:20 股吧网页版
广州试点收购二手房:总价300万内,楼龄不限!
来源:湾财ND

  5月26日,广州召开《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系列配套文件发布会,进一步细化落地今年4月30日的新政内容。

  会议上介绍,4月30日,广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即“穗八条”),随着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5月以来,全市重点一手楼盘周到访量、认购量、网签量分别环比提高26.9%、36.9%和11.4%;二手住宅周签约量环比提高9.3%,新增挂牌量同比减少16.7%。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见效,共受理贷款4484笔、金额47.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05%和56.43%.

  广州市将持续健全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大体系,不断优化楼市调控举措,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已针对用地供应、“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商转公”等事项出台配套细则;花都区迅速响应,推出“花八条”具体举措;以广州安居集团为代表的国企,正加快启动二手房收购盘活试点工作。这些细则全面落地、各板块协同推进,进一步巩固广州楼市企稳向好态势。

  “卖旧买新”最高补贴3万

  每季度发放一次

  会议当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且在网签当日的前后1年内出售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出售日期为二手住宅转移登记的核准登记当日),可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申领补贴。

  居民个人申请单套新建商品住宅的补贴金额为贷款(包括纯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等贷款形式)总额的1%(补贴金额按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元)。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购房人申领成功后按贷款总额1%的相应额度给予补贴;贷款总额达到和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购房人申领成功后按每套新建商品住宅3万元的最高限额给予补贴。

  居民个人出售的一套二手住宅仅限对应一套新建商品住宅申领补贴,一套新建商品住宅仅可申领一次。

  补贴资金总规模2亿元。补贴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自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共发放7批次,第一至第六批次每批次1000个发放名额。

  市场化方式收购

  启动“卖旧买新”试点工作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安居集团将立即启动支持居民“卖旧买新”试点工作,试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

  关于收购标准,本次试点收购对象为总价在300万元人民币以内,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内的二手住宅,楼龄不限。房产权属要清晰、无抵押查封、无安全隐患。

  收购价格以市场成交价为参考,采用“两次评估+协商确认”机制,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初次询价评估及复核评估,与居民协商确定收购价格,确保公正合理。居民须在二手住宅交易后180个自然日内购买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

  收购后的旧房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用途,重点服务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以及城市自主更新项目的居民腾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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