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持续对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近期,多家A股上市公司因涉嫌财务造假遭证监会立案和处罚,部分企业直接锁定退市。公安部明确表态,从严惩治涉嫌财务造假类犯罪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对参与和配合造假的中介机构及第三方“一案双查”,全面净化行业生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田轩表示,从近期一系列监管动作来看,财务造假惩防新格局正加速构建。后续需要继续完善财务造假全链条追责制度,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扩大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范围,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提升刑事追责的精准度与威慑力,进而推动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健康资本市场生态。
行政执法威慑效果提升
从严监管的执法成效,在多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充分显现。近日,ST如意公告,收到了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查明,ST如意在2022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近8亿元,财报“注水”比例单次最高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24.10%。证监会决定对ST如意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
本次处罚凸显全链条追责导向,监管部门对包括时任董事长在内的多名核心高管集体问责,分别给予警告及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的罚款,部分责任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葫芦娃也因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财务造假,收到了海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ST葫芦娃及其实控人、高管等重罚合计2150万元。该案从立案到调查终结用时不到5个月,是从严、从重、从快处罚的典型案例。
截至5月26日,今年以来已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领到监管罚单。梳理来看,上市公司造假手法愈发隐蔽多样,主要包括空转走单虚构贸易、滥用总额法虚增营收、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粉饰业绩等。对此,监管部门打出“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先行赔付”组合拳,多举措同步落地,持续放大行政执法震慑力。
市场惩戒力度持续加码,年内证监会曾单日查处清越科技、元道通信两起财务造假案件,两家公司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基本锁定退市。其中,为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权益,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清越科技实控人已公开承诺,对适格受损投资者履行先行赔付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监管部门从严追责、顶格处罚,进一步打破上市公司违规套利、带病留存的侥幸心理,市场优胜劣汰节奏加快,倒逼企业合规经营,也提醒投资者远离问题股,理性投资,切勿盲目博弈风险个股。
刑事追责力度加大
当前,资本市场监管已摆脱单一行政处罚模式,构建起行政、刑事、民事全方位、立体化的全链条追责体系,三类惩戒层层递进、互为补充,实现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无死角惩戒。
公安部近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介绍了金某灵财务造假的查处过程和判决结果。法院分别以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证券罪依法判处2名公司高管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八个月;以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某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构成单位犯罪,判处2名注册会计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年。其他相关涉案人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类犯罪,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二分局局长郎俊义表示,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严惩治涉嫌犯罪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深挖财务造假背后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掏空公司资产的犯罪行为,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坚持对犯罪零容忍,执法“动作小”、影响“动静小”,其间上市公司始终正常生产经营,保持股价平稳,重组顺利,既体现打击犯罪的执法力度,又彰显保护企业的人性温度。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表示,监管执法在从严追责的同时,愈发注重提升监管效率与治理实效,监管部门在追究财务造假公司责任、坚持“首恶必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帮凶必打”,针对中介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严重疏忽导致的帮助造假、把关不严等情况,以及公司上下游企业虚构业务、资金循环类的协助造假都加强了监管和打击力度,实现全链条从严监管。
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
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需要久久为功,证监会启动了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推动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加速形成。
据了解,证监会将一体推进发现、惩处、退市、投保有机衔接,加快建设财务舞弊非现场监测和发现中心,加快建设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中心。落实造假退市、占用偿还、退市不免责的要求,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线索。
在主体责任压实方面,监管部门将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压实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责,鼓励保荐、审计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吹哨”。此外,持续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更多代表人诉讼、其他支持诉讼等典型案例落地。
郎俊义表示,将以坚决破除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犯罪“生态圈”为目标,既“追首恶”又“惩帮凶”,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形成震慑,实行“一案双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是立体追责体系的关键一环,也是守护投资者权益的核心抓手。最高法副院长高晓力近日指出,下一步将对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的效果进行一次系统评估,根据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程序、机制,引导投资者用足、用好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