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优资资产被责令改正,涉私募基金业务违规
来源:蓝鲸财经
蓝鲸新闻5月27日讯,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合肥优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经查,合肥优资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期间存在三类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二是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违反了该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三是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该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合肥优资资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公司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监管措施决定书明确,若合肥优资资产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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