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5月27日晚间,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帅电”“帅丰电器”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并被记入诚信档案。此次监管处罚源于公司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收、成本数据披露不准确问题,公司后续已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表示将全面整改内控与财务体系,该事项不会影响日常经营。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5年业绩大幅下滑、由盈转亏,触发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ST,2026年一季度营收继续腰斩、亏损进一步扩大。
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称,2026年4月22日,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调减989.80万元和2,368.35万元。公司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商若云、总经理邵于佶、财务负责人丁寒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商若云、邵于佶、丁寒忠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内部控制,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告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此前,帅丰电器于4月21日晚间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较2024年的4.3亿元下降4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转亏,同比下降193.57%,亏损0.56亿元,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247.28%,亏损0.7亿元。
公司在年报中表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量不及预期,销售订单减少,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公告称,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股票于4月22日停牌1天,自4月23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帅丰电器”变更为“*ST帅电”,日涨跌幅限制为5%。
4月29日,*ST帅电发布2026年一季报。财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ST帅电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51.99%,净利润亏损增加至612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9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