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5月27日,记者获悉,香港金管局近日向香港银行业发出监管通函,要求在港注册的银行在为内地客户开立投资账户时,执行与香港持牌券商同样的管控措施。其中,内地客户在港新开银行投资账户时,需作出书面声明,确认所有用来支持投资活动及相关结算的资金,均为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
此外,香港金管局要求注册机构在管理内地投资者的投资账户时须采取两项额外措施,包括关闭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识别自2023年1月起或香港金管局指明的任何其他时段内曾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客户投资账户,有关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关闭零结余不动投资账户,具体指由内地投资者持有的投资账户,而该账户截至2026年5月22日均无任何资产结余,并且在前12个月内并无由客户展开的活动。
香港金管局也表示,非投资账户则不在相关措施适用范围。香港金管局重申对机构应采取风险为本的方法,实施打击洗钱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管理等举措。
同时,香港金管局也表示,如果内地投资者有意投资香港证券,机构可以引导合格投资者使用类似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渠道,开立投资账户投资理财产品;或者通过“沪港通”以及“深港通”投资香港上市股票以及基金。
香港一家大型银行5月26日起已经开始要求新开户内地投资者需要签署声明书。其中包括声明资金来源,同时要求开户文件真实性以及回溯过往资料的真实性。
近两日,部分内地访客在香港中资银行开户时被“劝退”。游客陈先生对记者表示,“香港中资银行要求开户必须先有境外银行卡和境外资产证明,否则直接拒绝开户,同时要求账户资金来源不得来自内地。”
香港大型银行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银行已经根据监管要求对存量客户进行自查,还有加签一个真实性声明。”
也有内地投资者表示,自己五年前开香港的投资账户,昨晚在银行平台做了资料更新,并且已经签署账户审查程序。
5月22日,香港证监会在发出的通函中称,近期对12家持牌证券经纪行的开户作业手法进行了检视,并识别出多方面的重大缺失:开户文件的尽职审查不足,在开户过程中接受可疑或伪造文件,以及在管理与海外中介人的跨境代理关系方面,尽职核查和日常监管不到位。
香港证监会就出台持牌机构在为内地投资者开立和管理有关账户方面的措施。包括关闭以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关闭零结余不动投资账户,以及在开立新的投资账户时,须取得投资者书面声明,并要求在结算及资金提存时只可透过以客户本身的名义在合资格银行持有的银行账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