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8 15:53:40 股吧网页版
AI付突破3亿笔交易 支付宝李佳佳回应:更关注用户留存率和接受度等指标
来源:中国经营报

  随着智能体批量涌现,智能体支付迎来关键爆发期。

  5月26日,支付宝宣布“AI支付”已完成3亿笔AI智能体支付、支持95%通用智能体框架。这是今年2月支付宝宣布“AI支付”支付笔数已突破1.2亿笔后,又一次关键数据披露。

  自扫码支付出现以来,移动支付的主流方式被锁定已有近十年。AI付的迭代关键是将支付直接嵌入AI对话流,从“抬手”到“开口”,用户交互方式发生变化。相比扫码付和NFC支付,AI付是否得到了大规模场景验证,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蚂蚁集团数字支付事业群联席总裁李佳佳26日在回答《中国经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从订单结构上看,目前3亿笔AI付交易覆盖了打车、外卖、AI购物等场景,主要靠用户需求而不是营销驱动。相比笔数,目前更关注留存率和接绑率等判定用户接受度的关键指标,现阶段的主要目标还是加快市场教育速度。

  从AI付到“矩阵化”新基建

  从今年春节千问App“一句话点奶茶点外卖”,到斑马智能座舱语音订票,再到智能耳机和眼镜语音充值话费,AI支付正在快速渗透用户生活场景。

  蚂蚁集团首席执行官韩歆毅认为,智能体时代的商业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但过去的由人决定的“流量入口”会让位于“智能体的生态”,智能体正在重构决策权——从人转移到Agent,从“商品交易、服务交易”变成“任务交易”。

  根据官方披露,目前,支付宝AI支付已支持95%的通用智能体框架。如千问、JVS Claw、Claude code、Hermes Agent等通用智能体,千问AI眼镜、Rokid、未来智能AI耳机等智能设备,理想汽车、奇瑞、吉利、东风等智能座舱,以及TRAE SOLO、Qoder、扣子等头部AI工具平台。

  蚂蚁集团AI支付总经理朱林向记者透露:“下一步AI付还会接入闲鱼、飞猪,打通各种智能体的生产框架和研发平台做支付Skill和支付能力预装,以及接入数字化的购买服务、内容生成服务等场景。”

  随着用户数和交易笔数快速上升,AI时代的支付基础设施也正在同步更新。同日,支付宝正式发布全球首个Token Pay服务和AI钱包产品,加之此前推出的AI付与AI收,共同构成面向AI时代的全栈AI原生支付体系。

  据了解,Token Pay主要帮助大模型公司一站式解决全球用户订阅、Claw端内一键充Token等需求。记者注意到,目前MiniMax、阶跃星辰已官宣与支付宝达成深度合作,相关定制化AI支付全栈方案覆盖Token充值、会员订阅、营销等场景。

  朱林透露,这套解决方案在研发平台或者智能体框架中可以无缝集成,实现收款端和服务端资源整体性打通,用户可以不跳出工作环境按需购买,而不是原来的账号订阅付费模式。

  如何让用户“敢支付”?

  AI付从技术角度看并不复杂,由人决策到Agent代为执行,支付是否安全,履约风险是否有主体承担才是关键。

  针对用户普遍担心AI可能的“越权支付”问题,据记者了解,支付宝AI付仅承担下单执行角色,付款环节始终由用户授权确认,需通过面容、指纹或密码验证,并由多维风控系统实时拦截风险,并承诺“你敢付我敢赔”。

  值得注意的是,AI Agent之所以能够以标准化方式实现多任务、多App间协作,智能体支付协议扮演了重要角色。此前,支付宝联合20余家生态伙伴升级中国首个智能体商业信任开放协议框架(ACT协议2.0),提供一套智能体跨终端、跨系统的“通用语言”,以及A2A(Agent-to-Agent,智能体对智能体)与A2M(Agent-to-Machine,智能体对机器)的支付能力框架。

  上述框架关键在于解决了两个核心问题——引入委托授权机制规范AI执行用户意愿;技术层让每一笔由AI执行的交易都能回溯。

  据朱林透露,目前AI付针对不同场景提供三种授权模式——第一种是笔笔确认,即每次支付需用户明确确认。第二种是条件授权:用户自行设定规则(如“淘宝实物类商品、金额≤200元”),符合规则即自动支付。第三种是额度授权,用户给Agent一笔预算(如1000元),在额度内长期授权使用。“整体思路还是把选择权、控制权直接交给用户。”

  记者注意到,为加速智能体商业生态的发展,支付宝还为AI开发者同步推出激励计划。包含Token专项补贴、个人开发者0支付费率优惠、供给支持等。

  在李佳佳看来,今天支付业务是靠生态。“Token一定会越来越便宜,便宜的前提是生态繁荣。通过补贴才让开发者‘把账算平’。”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