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吉林证监局对东方汇金期货连发三张监管罚单。因内控管理、员工管理存在多项违规问题,东方汇金期货被责令改正,同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业务3个月;此外,公司总经理李泽侯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首席风险官于怀宇被出具警示函。
吉林证监局表示,经查,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员工管理、内部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反映出东方汇金期货合规风控流于形式,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1号)第七十条的规定。此外,对员工营销及服务行为管理存在不足。个别无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交易咨询建议;个别员工向客户发送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员工在使用企业微信对接服务客户过程中,公司未全面监测风险及留痕存档。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5月7日,吉林证监局向东方汇金期货送达了《关于对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5月11日,吉林证监局收到东方汇金期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回执》,东方汇金期货未申请陈述、申辩。
根据相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汇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3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责令东方汇金期货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并向吉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暂停东方汇金期货的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暂停期间届满后,吉林证监局将视东方汇金期货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前,不得新增开户。
李泽侯作为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李泽侯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于怀宇作为公司首席风险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于怀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