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一连披露4份批复公告,同意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沈阳新民富民村镇银行解散。
公告显示,上述4家银行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机构网点、人员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据公开资料,包括上述4家银行在内,盛京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共发起设立了6家村镇银行。4家位于沈阳,1家位于上海,1家位于浙江宁波。
其中位于浙江的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已被其他银行收购。2025年7月,江苏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公告,同意江苏银行收购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承接其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并设立江苏银行宁波分行。
目前来看,除对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持股99.33%外,盛京银行对剩余几家富民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均为100%。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是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重点地区“一省一策”形成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案,综合采取兼并重组、在线修复、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
今年,金融监管部门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作为年度重点目标,并为2026年监管工作定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时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着力处置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牢牢守住不“爆雷”底线。
据梳理,近期,天津、江苏、云南、山东等多地村镇银行获批解散,股份制银行、当地农商行等承继相关资产负债等。当前,无论是高风险机构数量还是高风险资产规模,都较峰值大幅压降,在金融体系中占比都比较小,风险完全可控,相当部分省份已实现高风险中小机构“动态清零”。
行业人士指出,对中小金融机构而言,“减量提质”并非单纯压缩数量,而是在有序出清结构性风险的同时,通过补充资本、完善治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机构稳健性和服务水平,使得中小金融机构体系规模更加合理、结构更加健康、风险更加可控,金融服务的覆盖和质效同步提升。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坚定履行风险防控首位主责,着力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严守不“爆雷”底线。巩固拓展改革化险成果,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盛京银行年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