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藏约定条款未如实披露!深圳万佳安及实控人收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深圳证监局5月28日公告,对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张能锋出具警示函。
经查,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佳安或公司)先后于2017年7月、2019年9月完成股票发行。
在股票发行之前,万佳安、实际控制人张能锋(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部分发行对象签定的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与转让等相关条款,但公司未按要求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资料,未如实披露上述情况。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能锋知悉并参与相关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万佳安物联及张能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以自主研发的物联网云平台为基础,以视频技术为核心,打造“物联网平台+智能硬件产品+运营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已推出可视化智慧门锁、智能安全看护摄像机、智能安防、家庭机器人等系列智能家居产品。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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