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引发的债务危机仍在持续向上市公司传导,ST喜临门正面临多笔借贷诉讼。
5月28日晚,喜临门健康睡眠科技股份公司(ST喜临门,603008.SH)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一笔3亿元的逾期借款,叠加月初披露的两笔诉讼,ST喜临门当前累计涉案金额合计已达8.714亿元。
新增3亿元逾期借款被追偿,上市公司否认签署合同及收款
最新的公告显示,喜临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喜跃家具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喜跃家具”)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相关诉讼通知及文件【案件号:(2026)赣01民初146号】。诉讼案件信息显示,2026年2月28日,喜临门及子公司喜跃家具与南昌市羿阁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羿阁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亿元,借款期限仅一个月,至2026年3月30日到期。因逾期未能还款,2026年5月,羿阁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喜临门及子公司喜跃家具归还借款及相关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暂合计3.079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面对上述借款诉讼,喜临门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并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批准公司相关对外借款或提供担保,公司无授权签署《借款协议书》《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担保文件的记录,未发现《借款协议书》《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担保文件,公司账户亦未收到相关借款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除本次新增3亿元诉讼外,短期内喜临门已接连遭遇两起大额诉讼。5月12日,喜临门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喜跃家具因一笔5亿元借款逾期,被浙江泓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该笔借款于今年1月签署,约定3月29日到期,逾期后债权人要求偿还剩余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涉案金额约4.6亿元。
更早之前,唐山银通典当有限公司针对一笔9900万元借款发起诉讼。该笔债务源自2025年9月,由控股股东华易智造、喜临门共同签署借款合同,因到期未清偿,债权人要求二者共同偿还本息合计1.038亿元,法院已对公司及关联方合计1.3亿元资产进行查封冻结。
截至最新公告披露,三起诉讼涉案金额累计已达8.714亿元。
喜临门在公告中称,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做好应诉准备,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该等违规行为如何界定、债权债务协议是否有效,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对应责任尚待最终司法裁定。
债权人曾划转喜临门子公司账户1个亿
虽然喜临门将本轮多起诉讼指向实控人个人对外债务,但不可否认的是,其内控风险已于今年3月彻底显露在市场面前。
3月28日,喜临门发布《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账户资金被非法划转及部分银行账户被保护性冻结的公告》称,公司发现下属控股子公司喜途科技的银行账户资金被非法划转,划转资金累计1亿元。
事发后,喜临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对涉险银行账户实施保护性冻结,累计冻结资金超9亿元。
然而,喜临门在后续自查中发现,该笔银行账户资金被非法划转的事项与实际控制人陈阿裕、控股股东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对外融资有关,划转方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
值得一提的是,喜临门虽冻结了相关子公司银行账户试图守住上市公司资金,但实控人的债务缺口早已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式绑定上市公司。喜临门此前披露的公告显示,截至4月25日,喜临门实控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已超8.5亿元。其中,尚未偿还的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3.845亿元(该金额系公司初步统计,最终数据需进一步调查确认)。
一系列违规事项也使得上市公司被“ST”。喜临门2025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董事长陈阿裕缺席股东会
值得一提的是,实控人陈阿裕债务风险爆发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已被100%冻结并伴随多轮轮候冻结,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在5月22日召开的喜临门2025年度股东会上,实控人、董事长陈阿裕被指因外出推进债务化解相关工作而请假缺席股东会。管理层在会上回应称,董事长陈阿裕目前正常履职,始终在积极推进各项问题处置工作,保障公司整体运转稳定。且董事长不存在网传失联、异常变动等情况。
面对投资者提出的改组董事会等治理优化建议,公司回应,董事会改组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推进。现阶段公司一切工作优先聚焦上市公司经营稳定与风险化解。
喜临门管理层认为,实控人相关债务及危机处置工作事务较多,推进需一定时间,团队分工协作能够最大程度提升处置效率,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秩序稳定。属地相关部门也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当前公司银行短期借款业务整体平稳、流动性保持正常。
喜临门管理层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由总裁在负责,各业务条线也有分管的高管。后续若涉及职务、股权等重大变动,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公告。
喜临门在公告中进一步明确,公司将采取一切合法合规的必要手段,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事项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