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媒体报道香港就内地投资者账户新增三项监管措施,开户核查倒查至2023年。随后,香港金管局再次回应媒体称,相关监管要求5月22日已向所有认可机构发出,内地居民在港开立投资账户时,必须签署一份名为《跨境披露声明(申请投资开户业务适用)》的文件。
湾财社此前报道,5月22日金融监管领域迎来双向从严管控动作,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相继出台监管新规,联手规范跨境证券投资秩序。此举正是当天公布措施的落地。
内地八部门联手严打非法跨境证券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央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八大部门,正式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明确三类整治对象:一是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活动的境外机构;二是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以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证券期货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三是在境内违法违规发布营销信息、非法提供证券期货开户等交易服务的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
出台四项刚性整治要求:
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营销招揽活动,禁止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在境内提供相关便利或发布引流信息。
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非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交易服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导或协助境内投资者违规开户。
禁止境内相关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违法开展营销活动、非法提供交易服务,以及为其提供网站、交易软件开发运营、客户服务等支持服务。
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要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香港金管局:对内地投资者账户新增三项额外措施
香港金管局要求注册机构在开设及管理内地投资者的投资账户时,须采取三项额外措施:
关闭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识别自2023年1月起或金管局指明的任何其他时段内曾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客户投资账户,有关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
关闭零结余不动投资账户。具体指由内地投资者持有的投资账户,截至2026年5月22日均无任何资产结余,且在参考日期起计前12个月内并无由客户展开的活动。
规范新开立投资账户的资金来源。新开立投资账户时,须向该内地投资者取得书面声明,确认所有用以支持投资活动及相关结算的资金均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等。
5月26日,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已有投资者晒出,除了之前的证明材料,还需要一个合法的海外资金来源证明才能开户,“也就是说只有内地的钱是是无法开户的”。
香港证监会同时提醒投资者,任何使用虚假文件意图欺骗持牌法团的行为,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面临账户被终止甚至被报告给执法机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