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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9 04:16:20 股吧网页版
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历史合规瑕疵暴露国星宇航三度闯关港股IPO面临多重考验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成都国星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星宇航”)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这是该公司继2025年1月及同年8月两次递表后,第三次冲刺港股IPO。《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国星宇航亏损持续扩大,部分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五颗卫星未获国家相关部委核准等情况。在商业航天监管趋严背景下,这家商业航天企业的港股IPO之路或将面临多重考验。

  营收增长亏损扩大

  作为一家商业航天企业,国星宇航成立于2018年,战略重点在于卫星及相关服务和星基解决方案。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业务营运涵盖了从“造卫星”到“管卫星”再到“用卫星”的完整卫星价值链,使其能够针对多元化的客户需求交付全面及优质的卫星相关服务及星基解决方案。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以2025年收入计,国星宇航在管理卫星行业全价值链的所有中国民营商业航天公司中排名第二。

  招股书显示,国星宇航近三年营收持续增长,但盈利能力持续恶化。报告期内(指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下同),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08亿元、5.53亿元、7.03亿元。

  公司收入结构高度依赖两大业务板块。卫星及相关服务收入从2023年的322万元激增至2025年的2.57亿元,占比升至36.5%;星基解决方案占比则逐年回落,2025年为4.44亿元,占比63.2%。

  同期,国星宇航净亏损却逐年扩大,分别为1.39亿元、1.77亿元、2.56亿元,累计亏损超5.7亿元。公司亏损主因是卫星业务毛利率波动、研发投入高企及管理费用居高不下。2025年公司整体毛利率仅20.4%,较2024年的38.0%大幅下滑,业绩压力显著加大。以管理费用为例,国星宇航报告期内相关支出分别为1.31亿元、1.74亿元和1.72亿元,占同期总收入的25.9%、31.5%及24.5%。

  对此,国星宇航在招股书中提示,“由于我们仍处于技术开发的早期阶段,我们预期随着我们投资于技术开发、卫星部署及扩展我们的星基解决方案,将继续产生大量成本。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会产生大量营运成本及开支,这可能对我们的整体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部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与此同时,国星宇航的客户集中度居高不下,经营稳定性存隐忧。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收入分别为2.84亿元、4.29亿元和5.48亿元,分别占同年总收入的56.1%、77.5%和78.0%。其中,来自最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1.09亿元、1.73亿元和1.85亿元,分别占同年总收入的21.5%、31.3%和26.4%。

  国星宇航在招股书中坦承,“若无法扩大客户群、若现有客户减少或延迟采购,或若我们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的检验或验收被推迟,则我们的收入、现金流量及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更值得市场关注的是,国星宇航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现象。招股书披露,2023年,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之一公司E亦为其供应商;2024年,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之一公司J同样是其供应商;2025年,公司L更是其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之一。公司E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卫星通信产品及计算机软件的销售。公司J主要从事激光通信解决方案开发。公司L主要从事科技推广及应用服务。

  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国星宇航向公司E、公司J及公司L的总销售额分别约为3470万元、3630万元及12090万元,分别占同年总收入的6.8%、6.6%及17.2%;同期向公司E、公司J及公司L的总采购额分别约为1930万元、2010万元及4400万元,分别占同年总采购额的2.4%、4.2%及5.3%。

  对此,国星宇航解释称,“鉴于我们与公司E、J及L进行了公平磋商,此类安排是互惠互利的。此外,我们与公司E、J及L订立的交易条款符合市场惯例,并与我们与其他客户和供应商订立的交易条款相似。”但这种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模式,往往易引发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与定价公允性质疑,也成为监管与投资者关注重点。

  历史合规瑕疵暴露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包括出台《国家航天局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政策,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因此,在轨卫星数量迅速增长。

  不过,卫星运营须遵守广泛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包括研制卫星前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及工信部就在轨运行发出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及无线电台执照等。记者注意到,国星宇航在合规层面存在历史瑕疵。招股书明确披露,公司在2023年12月前研制的五颗卫星,未取得国家有关部委的必要核准。国星宇航坦承,公司没有充分理解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未能及时就相关卫星获得国家有关部委核准。“我们已在其后就核准60颗新增卫星递交申请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上述情况,并承诺按照国家政策及法规严格履行和执行后续审批程序。”

  虽然国星宇航已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其60颗新增卫星的核准及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的书面确认,但仍有可能会受到最高金额达30万元的罚款。

  法律人士指出,商业航天涉及空间安全、数据安全、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趋严是长期趋势。合规能力将直接决定企业长期发展空间。国星宇航暴露的合规问题,虽已采取整改措施,但合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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