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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30 13:24:01 股吧网页版
一私募基金被罚没876万!内幕交易避损近900万,涉案1.12亿元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浙江证监局最新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一起控制私募基金实施内幕交易案件。淮安相兑弘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没收违法所得876.21万元;黄宝安被没收违法所得21.79万元,并被处以70万元罚款;高磊被没收违法所得45.64万元,并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浙江证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经查明,2024年7月17日盘后,相关公司披露更正公告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2024年7月12日盘后,前述内幕信息已实质公开,本案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4年7月2日至7月12日盘后。

  高磊与黄宝安系朋友关系,黄宝安是本案法定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高磊与黄某安接触。

  2024年7月3日至9日,高磊控制使用其控制的淮安相兑弘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卖出所持相关公司股票共801.75万股,卖出金额1.12亿元。经计算,私募基金产品交易避损876.21万元,高某控制相关公司以咨询服务费名义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45.64万元。

  高磊卖出相关公司股票时间与其与法定知情人黄某安接触时点基本一致,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高磊对其交易行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其提供的理由无法作为阻却其内幕交易的抗辩事由。

  浙江证监局认为,高磊构成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浙江证监局复核认为认定并无不当,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能成立。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淮安相兑弘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违法所得876.21万元;没收高磊违法所得45.64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同时,黄宝安控制使用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3日、4日累计卖出相关公司股票13万股,交易金额188.98万元。经计算,交易避损21.79万元。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黄宝安违法所得21.79万元,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此外,黄宝安另一朋友孙某程控制使用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3日、4日累计卖出相关公司股票12.58万股,交易金额181.69万元。经计算,交易避损19.89万元。孙某程被没收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9.89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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