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吉林证监局连发三张罚单,直指东方汇金期货存在多项违法违规问题,并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的监管措施,同时对公司首席风险官、总经理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的追责措施。

公告显示,经查,东方汇金期货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员工管理、内部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反映出公司合规风控流于形式,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1号)第七十条的规定。
二是对员工营销及服务行为管理存在不足。个别无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交易咨询建议;个别员工向客户发送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员工在使用企业微信对接服务客户过程中,公司未全面监测风险及留痕存档。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据监管流程,吉林证监局已于2026年5月7日向东方汇金期货送达相关事先告知书,东方汇金期货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吉林证监局正式作出监管处罚决定,对东方汇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针对本次违规事件中的高管履职责任,监管部门也同步作出追责处理。其中,公司首席风险官于怀宇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公司总经理李泽侯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被依法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2月成立的期货经营机构,其前身为吉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部位于长春,注册资本1.533亿元,主营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和金融期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