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30日电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日前,深圳证监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所”)及三名注册会计师,在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的行为作出处罚。

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经查明,中审华所存在八大违法事实:
(一)控制测试存在重大缺陷
中审华所在2018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未对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测试样本中存在的后入库的存货入库单号早于先入库的入库单号、不同月份采购入库单编号连续,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测试样本中存在的后出库的出库单号早于先出库的出库单号、银行回单对手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等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中审华所在2018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未对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和职业审慎,对公司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中错别字、格式异常,银行回单中错别字、对手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等方面存在的大量明显异常未予应有的关注,未发现公司长期伪造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回单用于虚构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的情况。
(三)函证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中审华所在2018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未对询证函保持控制,对发函收件人或回函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与公司员工通讯录姓名、联系方式一致,发函地址与回函地址不一致,不同客户回函寄件人或联系方式相同、个别函证客户印章名称与其工商注册名称不一致等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追加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相关回函可靠性。
2020年、2022年年审工作中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执行替代测试时,未对替代测试凭证后附的发票和银行回单对手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等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审慎核实相关销售的真实性。此外,中审华所在2018年审中对部分未回函客户未执行替代测试。
(四)应收账款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中审华所在2018年、2020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抽取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执行细节测试,未对部分凭证后附的银行回单存在错别字、对手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等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追加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相关销售的真实性。
(五)存货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中审华所在2018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未对存货采购合同检查及测试、存货入库测试、截止性测试等审计程序中存在的后入库的入库单号早于先入库的入库单号、不同月份采购入库单编号连号、存货入账凭证后附的银行回单和采购发票对手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等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追加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相关采购的真实性。
2018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对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时,未打开包装查看存货是否真实存在以及产品状态,监盘程序流于形式,未能发现公司使用空箱或二手硬件冒充账面存货的情况。
(六)应付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中审华所在2022年、2023年年审工作中,分别抽取应付账款借贷方发生额执行细节测试,未对部分应付账款凭证后附的银行回单对手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的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追加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相关采购的真实性。
(七)收入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中审华所在2019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抽取营业收入贷方发生额执行细节测试,未对部分凭证后附的后出库的出库单号或货运单号早于先出库的、不同月份出库的出库单号或货运单号连号、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开户行名称与银行日常命名规则不一致、合同和发票上的客户名称与出库单、收货确认单不同等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追加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相关收入的真实性。
(八)未审慎核验税收证明
中审华所在2018年至2023年年审工作中,未对公司提供的纳税证明、税收完税证明采取登录税务局网站、扫描二维码查看等必要的核验程序,未发现公司通过伪造相关税收证明隐瞒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吴英达作为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实际履行广道数字2021年至2023年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职责,是对中审华所2018年至2023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龚义华、谭新红作为广道数字2021年至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对中审华所2021年至2023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
一、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169811.28元,处以10849056.40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二、对吴英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
三、对龚义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谭新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鉴于吴英达、龚义华、谭新红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深圳证监局还决定:对吴英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龚义华、谭新红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2025年的最后一天,广道数字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1月5日被北京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这也让公司成为2026年退市第一股。
此前,广道数字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