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公示普洱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普洱中心支公司因多项违规被罚。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培训及宣传资料不客观、不完整、不真实”“销售误导”“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监管部门对其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合计罚款17万元;同时,张波、谭龙海、杨智淇三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6万元。
今年以来,保险业严监管态势持续升级。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1至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寿险公司共开出202张罚单,涉及金额超过3384万元。在非上市寿险公司中业绩领跑的泰康人寿成为受罚“重灾区”之一——今年以来其各级分支机构已收到机构罚单超10张,若计入员工及代理人个人罚单,总数超过30张,违规问题覆盖吉林、江苏、山东、甘肃、云南等多个省份,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成为违规高发区,年内已有5家分支机构因此被罚。
此次泰康人寿普洱中心支公司被罚中,“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值得警惕。这一行为属于监管明令禁止的渠道违规——借助医疗机构场景和医护人员身份推销保险,极易对患者投保意愿产生隐性影响。普洱支公司同时触犯培训宣传违规、销售误导、给予合同外利益等多项事由,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没25万元。
从全国范围看,泰康人寿今年以来的罚单中,“欺骗投保人”是高频违规事由。例如,1月,江苏扬州中心支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欺骗投保人被罚16万元,业务经理张维芳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2月,甘肃嘉峪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给予合同外利益、欺骗投保人、诱导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等,被警告并罚款14.6万元,时任总经理朱顺喜被罚3.7万元;4月,云南分公司因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代理人严巍巍及责任人刘钰分别被罚2万元、1万元。
财务造假问题同样突出。2月初,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因保单未真实记载业务信息、虚列费用、虚挂人力、给予合同外利益、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9.5万元,两名副总经理均被追责。2月中旬,内蒙古兴安盟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导致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2万元。4月,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因唆使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将保险条款与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时任总经理周广凯被罚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销售端违规的极端表现出现在今年4月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一起原代理人诈骗案中。曾连续获得泰康“世纪圣典个险会长”“新业务会长”等称号的明星代理人任晓敏,被青岛警方刑事立案。案件持续近三年未被察觉,暴露出险企在核心代理人风控上“重业绩、轻监督”的深层漏洞。有业内专家指出,明星代理人的业绩光环往往形成事实上的风控豁免,内部监督对此类人员容易放松警惕,漏洞由此产生。
普发罚单与战略调整的交织,让泰康人寿成为观察行业转型的典型样本。从经营数据看,2025年泰康人寿业绩表现颇为亮眼:全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386.64亿元,同比增长约4.53%;净利润271.59亿元,同比增长84.5%,居非上市寿险公司之首。截至2025年末,泰康人寿总资产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到20047.74亿元,同比增长8.14%。2026年一季度,泰康人寿以849.28亿元保险业务收入位列行业第五,净利润51.49亿元在非上市寿险公司中高居榜首。
罚单频发的背后,是整个保险行业销售端违规长期高发、监管力度不断升级的大背景。2026年1至4月,共有34家寿险公司收到含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金融监管总局在内的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超过3800万元,其中泰康人寿是罚单数超过10张的9家机构之一。处罚事由主要涉及上报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财务资料、销售误导等方面。从违规案由来看,销售端违规集中于夸大保险责任与收益、隐瞒合同免责条款、违规给予合同外利益、虚假宣传误导投保等高频乱象。这些长期以来困扰行业的老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监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强化保险销售人员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完善相关风险管理、培训考核、执业规范、监督问责等机制。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泰康人寿年内密集领受的罚单表明,从总部到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穿透难题仍未有效破解。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否真正修补销售端的管理漏洞,将决定泰康人寿能否跨越从规模增长到稳健发展的根本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