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2026年医保商保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5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2026年6月1日—6月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开通网上申报系统。
此次目录调整旨在强化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管理,促进目录结构更加合理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充分可及。同步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主要纳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国家医保局表示,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更好体现对医药创新的支持,在国家药监部门大力支持下,决定将药品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延后为“6月10日前已正式获批或完成技术评审”。自2027年开始,截止日期将确定为方案发布之日。
根据方案,2026年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价格协商以及公布结果阶段5个阶段,基本目录调整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制定同步进行。其中,申报阶段为2026年6—7月。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提交必要的资料,其中需提交摘要幻灯片的药品,企业在提交申报资料时同步提交摘要幻灯片。6月10日前完成技术审评,但尚未获得正式批件的药品或适应症可预填报,待批准上市后于7月3日前补充提交相关上市证明材料,未能按时补充材料的,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未预填报的药品不予补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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