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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1 00:32:00 股吧网页版
董事长独揽表决大权,核心岗位频见亲属!锐牛股份回复北交所问询函,公司治理有效性引关注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5月29日,锐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锐牛股份”)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公司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

  其中,锐牛股份就实际控制人认定、公司治理有效性以及突出的家族成员任职等问题进行了层层回应,这也让这家企业复杂的“亲友圈”曝光在聚光灯下。

  表决大权独揽

  关键一致行动人未列为实控人

  问询函回复显示,锐牛股份的股权结构呈现出极高的集中度。本次发行前,朱树生直接持有公司51.00%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陈林、朱有为、陈邦柱等其余7名股东均为朱树生的一致行动人,各方合计持有锐牛股份100%的股份。

  在这种“全员一致行动”的格局下,监管层首要关注的便是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准确性。朱树生的亲兄弟朱有为不仅直接持股12.74%,还通过皓阳咨询间接控制3.60%的股份,合计控制比例达16.34%,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然而,朱有为并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对此,锐牛股份表示朱有为虽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但其仅具体分管公司销售业务并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树生先生汇报工作,未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亦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发挥主导作用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因此,结合各方持股比例、任职情况、职责分工及对公司决策与经营的实际影响力综合判断,公司未将朱有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

  同时,锐牛股份在回复中坦言,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行使表决权时,均以朱树生的意见为准。若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也必须以朱树生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这意味着朱树生在公司重大决策中拥有绝对的“一言堂”权力,其他单一股东的表决权均不足以产生决定性影响。虽然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监管的情形,但这种将表决大权完全系于一人的高度集权体制,在上市后如何有效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依然令市场瞩目。

  裙带关系显现

  核心岗位频见“皇亲国戚”

  除了股权层面的绝对控制,锐牛股份在人事任职上的“家族化”特征同样引发了监管问询。回复稿披露,锐牛股份内部存在大量亲属扎堆任职的现象,从高管到基层关键岗位,皆有实控人家族成员的身影。

  在管理层和骨干名单中,朱树生的妹妹朱丽华担任公司质量部现场监督员,妹夫张庆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年分管销售;其实控人一致行动人陈邦柱的女婿肖业华,则一边在子公司锐生工贸担任数据分析员与工艺编程,一边直接挂名锐牛股份的董事。

  更引人注目的是家族“二代”的全面接班和介入。朱树生之子朱鹏宇自2024年10月起担任公司国际贸易总监,并兼任美国子公司董事;其儿媳熊逸则担任市场部经理,负责品牌建设;亲兄弟朱有为之女朱皓阳,同样挂名美国子公司董事。

  尽管锐牛股份极力强调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知识与技能,且董事会中非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占据了过半数的6个席位,但如此密集的裙带关系,仍将公司治理的独立性与内控有效性推向了风口浪尖。

  回复函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投资、任职的企业发生交易往来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仅存在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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