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
《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系统推进17项任务,严把准入、能力、责任、执法、共治五道关口。
新规落地
据孙会川介绍,此次《规定》的出台,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明确了“责任清单”,提供了“操作手册”。
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规定》明确,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等;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
在人员素质方面,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风险防控上,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鼓励幼儿园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
食材采购要求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也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餐食加工配送须做到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
餐饮具清洗消毒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鼓励幼儿园设置消毒房(库),定期开展检测验证。
监管执法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孙会川表示:“上述制度安排,就是要让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明白,孩子的小饭碗,容不得半点闪失。只有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才能守护好孩子们的每一餐。”
婴幼儿辅食监管再升级
同时,据孙会川介绍,全国范围内将启动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系统推进17项任务,严把准入、能力、责任、执法、共治五道关口。
孙会川表示,婴幼儿辅助食品指的是为6—36月龄婴幼儿提供的特殊膳食食品,主要包括谷类辅助食品、罐装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等。婴幼儿辅助食品不仅关系孩子生命健康,也为万千家庭科学育儿、健康育儿提供重要助力。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类产品列为最高风险品类重点监管,近5年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质量安全水平高位稳定。
但孙会川表示,在孩子的健康面前,监管再严格也不为过,任何风险隐患都不容忽视。
“比如,鉴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适用月龄,与二段、三段婴幼儿配方奶粉完全重合。市场监管总局正积极推动参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管理模式,按照特殊食品的标准,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再比如,针对当前行业较为普遍的委托生产模式,我们认为,委托生产模式本身并无问题,但是委托生产绝不能成为‘责任悬空’的借口,必须要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个环节。”孙会川提到。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表示,年底前,要聚焦5个重点实现5个目标。分别是:抓重点人员,确保责任明确到人;抓重点法规,推进相关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修订《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抓重点风险,建立动态风险管控清单;抓重点环节,加严许可审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抓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孙会川表示:“我们将坚决打击未按规定生产、标签违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还将分批曝光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用法律亮剑。让违法者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还要让他们在市场上、行业里声名扫地、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