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答记者问
来源:第一财经
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明确国家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并从多个维度完善制度措施,为出海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完善公共平台与服务,统筹外事、法律、财税、金融、经贸、物流、出境入境、海关、贸促等领域服务资源,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保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支持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调解仲裁、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机构提高国际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鼓励政策性保险机构提供海外投资保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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