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锦和商管(603682)发布澄清公告,针对“10.75亿元标杆项目解约纠纷隐瞒16个月是否涉及信披违规?”的质疑,公司回应称“水气石发来的解除函未经法院生效裁判确认,并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公司与水气石合同履行依然有效”;同时,锦和商管强调,“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锦和商管真的没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吗?上海水气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士(下称:水气石公司)告诉证券时报记者,锦和商管旗下5家重要子公司合计1.9925亿元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法院保全完成日期为5月14日,但锦和商管至今对这一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诉讼进展只字未提。
回溯历史,2021年5月,锦和商管与水气石公司、自然人杨炽胤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锦和商管承租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59幢和60幢部分物业、淮海中路1487弄58号的物业,合同总金额约10.75亿元。其中,衡山路物业租赁期限约19年,淮海中路物业租赁期限约7年。随后,锦和商管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锦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锦舶),约定由上海锦舶负责经营管理衡山路项目。
此外,按照当时的约定,收益分成按照计租季度计算及支付,每个计租季度锦和商管和水气石公司以30%:70%比例分配该季度经营利润;锦和商管向水气石公司支付1.3亿元收益分成支付保证金;锦和商管向水气石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
锦和商管今年2月的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上海锦舶已起诉水气石公司及其他三名关联方,涉案金额为2205.09万元;4月18日,锦和商管再次公告,水气石公司已将锦和商管和上海锦舶一起告上法庭,水气石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双方协议于2024年12月24日解除,并提出了合计高达5.64亿元的索赔。
梳理这一事件时间线可见,水气石公司早在2024年12月24日就向锦和商管、上海锦舶发出了解除函件,但锦和商管对这项总金额达10.75亿元、合作时限长达19年的合作出现变故的披露,是在今年诉讼发生之后。
“公司同法律顾问及合作律所就双方租赁合同的履行和争议事项保持持续沟通,水气石发来的解除函未经法院生效裁判确认,并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公司与水气石合同履行依然有效。”对逾期近16个月披露重大合同变故的质疑,锦和商管在公告中称。
但实际上,对这份“履行依然有效”的合同,锦和商管和水气石公司已经连续多个季度未按约定分配经营利润;在此次对簿公堂之前,双方私下已经进行多次交锋,此次起诉材料里,水气石公司还指控上海锦舶通过“故意降低经营收入、不计算利息收入等”方式非正常减少收益分成。
锦和商管还在澄清公告中表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但根据水气石公司提供的法院保全结果反馈文件,锦和商管及子公司上海锦舶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超过3100万元,涉及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多个银行账户,冻结期限自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7年4月9日止。
而锦和商管4月18日披露的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锦舶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2106.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在简单的冻结资金测算以及披露上,为什么会出现1000万元的差额?
该法院文件还显示,锦和商管旗下上海锦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锦和创力商业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新荟园壹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家公司,合计1.9925亿元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从2026年4月27日起至2029年4月26日。
根据文件,法院保全完成日期为5月14日。但截至目前,锦和商管对旗下5家重要公司合计近2亿元股权被冻结这一诉讼进展,只字未提。在前述5月26日的澄清公告中,锦和商管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相关公告,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但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比公司披露的金额多出近1000万元、5家重要子公司近2亿元股权被冻结,锦和商管真的没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吗?真的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吗?
校对: 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