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1 19:42:40 股吧网页版
市监总局新规落地:6月1日外卖无封签可直接拒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广大外卖消费者请注意: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23号令相关规定,新规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外卖餐品出餐时,商户须粘贴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严禁以胶带、订书钉等物品替代封签;消费者收货时,若遇无封签、封签破损的情况,可当场拒收餐品。

  仅经营外卖、无实体堂食服务的餐饮商户,须在平台店铺首页醒目标注无堂食标识,且须确保线上商户名称与线下注册实体名称保持统一,从源头整治“幽灵外卖”乱象。目前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已完成相关标签优化并上线该功能。

  新规覆盖商家出餐、骑手配送全链条环节,全方位守护群众外卖用餐安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