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晚间,国晟科技(603778)发布公告,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晟世安”)收到诉讼文件,原告抚州安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抚州安通”)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江苏国晟世安给付货款欠款本金,以及截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合计1030万元。同时,抚州安通诉请江苏国晟世安支付2026年4月1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
此外,抚州安通诉请被告吴君、常传波对江苏国晟世安欠付抚州安通的购货款在上述本息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具体来看,原告抚州安通与被告江苏国晟世安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江苏国晟世安向原告采购铝边框。2025年11月24日,原告与江苏国晟世安共同签署《抚州安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对账单》,双方确认原告已经依约向被告交付标的铝边框合计876.59万元。 2025年9月17日,被告吴君、常传波分别向原告出具书面《担保函》。截至起诉日,被告江苏国晟世安还拖欠原告货款本金1005.52万元,以及截至 2026年4月15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24.47万元(本息合计1029.99万元)。
最新公告还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为6017.9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6%。
国晟科技表示,鉴于上述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等阶段,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国晟科技成立于2002年,2015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大尺寸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光伏组件及电池、光伏电站EPC业务、园林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园林行业其他。
2025年,国晟科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6亿元,同比下降61.97%;归母净利润为-5.73亿元,同比下降443.1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71亿元,同比下降123.65%。这已是该公司归母净利润自2020年以来连续第6年亏损,总亏损额度超过12亿元。
公司解释称,2025年光伏行业由于结构性产能过剩、供需矛盾突出,组件价格长期处于相对低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产能利用率不足,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下降。此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进一步影响了本期经营业绩。
进入2026年,国晟科技亏损延续。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25.02%;亏损3483.52万元,同比减亏。但营业成本1.42亿同比增长29.31%,成本增速超营收,盈利空间持续被挤压。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904.96万元,同比骤降125.58%。
二级市场上,4月中旬以来,国晟科技股价震荡下跌。截至6月1日收盘,报18.39元/股,近一个月跌幅超30%,公司最新总市值约121.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