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豪尔赛(002963.SZ)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嫌单位行贿案的最新进展。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单位豪尔赛、原审被告人戴宝林犯单位行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
回顾豪尔赛行贿案的审理,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抗诉质疑量刑畸轻,再到如今武汉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该案件的审理可谓一波三折。
案件最早可追溯至2024年监察机关启动立案调查,2024年12月12日,武汉市新洲区监察委员会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戴宝林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调查,并自当日起对其实施留置。2025年4月22日,监察委员会解除对戴宝林的留置,同年6月19日,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对其执行逮捕。
2025年8月,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公司及戴宝林提起公诉。2025年11月,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豪尔赛及戴宝林均犯单位行贿罪,判处豪尔赛罚金700万元;判处戴宝林缓刑并处罚金300万元,同时追缴涉案违法所得2151.61万元。一审判决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对上述判决提出抗诉,其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确有错误,量刑畸轻。
在此次最新的公告中,豪尔赛表示:“由于本案发回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了刑事案件,豪尔赛在信息披露上也连续受到监管的问责。从2025年6月戴宝林被执行逮捕到同年8月公告披露,公司在戴宝林被留置、逮捕等关键节点上存在信息披露滞后。在2025年8月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后,同年11月,公司再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豪尔赛官网显示,公司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北京,聚焦发展智慧光艺、智慧文旅、智慧城域三大业务板块和HAO数字孪生融合网络平台,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豪尔赛“三智一网”智慧服务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