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日电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尔雅或公司)1日盘后公告,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段雯彦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告称,段雯彦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段雯彦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段雯彦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ST尔雅表示,段雯彦离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ST尔雅及段雯彦等收到湖北证监局罚单。
据公司1月30日晚公告,当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ST尔雅及其子公司以开展能源业务、采购服装加工设备等方式通过5家第三方公司支付股权增资款、保证金、投资款等资金,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继平的授意下,相关资金最终流入其关联方北京中纺丝路、材谷金带,发生资金往来共计10372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中10222万元相关交易事项。截至2023年8月15日,ST尔雅已收回上述资金及相关资金补偿款10592万元。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发生额为7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2%,2023年上半年发生额为32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发生额分别为7150万元、3222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1.37%、5.26%;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4150万元、337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60%、5.51%。
其中,湖北证监局认为,段雯彦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负责对案涉交易合同及资金往来进行审批,未勤勉尽责,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段雯彦是公司2022年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湖北证监局对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万元;对公司实控人郑继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50万元;对段雯彦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5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赵娜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70万元。
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的简历显示,段雯彦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学学士,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金融学硕士,江西省“驻京赣籍三八红旗手”,金融从业逾10年,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等工作,曾任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资本经营管理总部与财富管理总部总裁、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部区域总监、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等。其2025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