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新规落地 监管明确“四个支柱”内容
来源:中国经营报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围绕“四个支柱、四项目标、16项核心要素”对保险资管公司提出监管要求。
据悉,第一支柱是受托责任和投资者保护。规范保险资管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主要目标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重点关注的四个核心要素包括规范履职尽责、强化信息披露、防范利益冲突、加强投资者教育。
第二支柱是防范系统性风险。规范保险资管公司与金融市场之间的关系,主要目标是防止引发或放大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重点关注控制风险敞口、清理通道业务、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要素。
第三支柱是市场效率和稳定性。规范保险资管与金融同业的关系,主要目标是营造公平、透明、有效的发展环境。重点包括统一监管规则、加强自律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分类监管等要素。
第四支柱是金融稳定与宏观审慎。主要规范保险资管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主要目标是管控资管机构集体行为对宏观经济社会稳定的影响,核心包括引导回归本源、强化风险防控、开展压力测试、加强逆周期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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