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日,浙江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对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晟科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兆晟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2025年6月4日,因杭州海关缉私局正在侦查兆晟科技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姜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诸银娟,以及外贸一部2名员工收到杭州海关缉私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2025年10月16日,兆晟科技收到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公司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案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5年10月20日,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姜磊及公司1名员工被公安局取保候审。
然而,兆晟科技未及时披露前述事项,后于2026年3月25日才首次补充披露。
兆晟科技的公告披露了上述事件更进一步的信息。
3月20日,兆晟科技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检察院认为,兆晟科技、姜磊、黄萍违反海关法律法规,将属于国家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管理的锗镜片走私出口,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兆晟科技表示,公司将积极应诉,已聘请专业律师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案由分析以及应诉思路整理, 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对于上述情形,浙江证监局认为,兆晟科技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磊,时任董事会秘书诸银娟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兆晟科技及姜磊、诸银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兆晟科技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6000万元,总部位于杭州,为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红外热成像系统研发、生产、销售与红外整体解决方案,是目前国内量产无挡片红外机芯及成套系统的高新科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