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美丽上海”将会怎么做?今天上午,在接听市民来电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余飞麟接受记者专访,畅谈上海生态保护和治理中的热点问题。
治理攻坚持续发力
余飞麟首先晒出一份成色十足的“生态答卷”:去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88.5%;PM2.5平均浓度为2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27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优Ⅲ类比例为99.3%,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28.2%,同比上升9.3个百分点;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余飞麟强调,亮眼数据的背后,是上海全方位、深层次的治理攻坚:
蓝天保卫战精准发力。超额完成1380项VOCs(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任务,对50家VOCs排放大户实行“一厂一策”精准深度治理,200家企业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国四柴油货车限行范围扩大到郊环全线,已提前淘汰4.6万辆国四柴油车、1788台国二机械。推进工地扬尘智能监控、实时预警、精准管控,累计查处案件53起。
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完成近八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出台污水处理厂、泵站雨天溢流管控要求,强化汛期污水溢流管控。搭建重点企业水质指纹库,精准排查工业园区水污染隐患。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落地“一湾一策”精细化治理。
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出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方案,完成30家重点企业隐患复查,146个重点地块落实严格管控,管控完成率达99.3%。完成45个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溯源。土壤环境质量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成8390个地块数据治理与共享,保障210幅“一住两公一商服”地块100%安全利用。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建立分区分类监管体系。
法典赋能提效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相较于以往的生态环境法规,这部法典有何新内容、新变化?余飞麟介绍,法典是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
法典针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聚焦绿色低碳,设立绿色低碳发展专编,强调从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上加强环境保护,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
二是强化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法典要求对油烟、噪声等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强化监管,加强黑臭水体整治,优化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燃放等制度措施,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
四是填补立法空白,法典高度关注新型污染,新设新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防治分编,推动应对新型环境污染,适应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需要。
确保见效破解难题
采访中,余飞麟告诉记者,上海正从制度适配、抓好落实、全民普法三方面入手,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确保新法典落地见效:
一是修订配套文件。将系统梳理现行生态环境领域法规、规章和文件,对与法典规定不一致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
二是落实法典规定。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典施行后,将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污染系统施治、生态科学修复、严格执法等方面强化落实;
三是开展宣传普法。通过播放宣传片、投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法典内容,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主动治污,引导市民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凝聚共建“美丽上海”的强大合力。
余飞麟表示,下一步,上海将以法典实施为契机,完善生态治理体系,巩固生态保护成效,更好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擦亮“美丽上海”的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