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对提高金融财政政策效能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明确安排,包括加大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丰富资本市场服务涉农主体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用于乡村振兴领域等。
“十五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锚定这一目标,《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15项主要指标,包括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农业核心种源自给率提升至85%、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8万亿元等,安排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等七方面发展任务,并部署了高标准农田、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出了大食物开发、“人工智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条件补短板等重大工程和行动。
《规划》提出,要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供给结构优化和质量效益提升,稳定稻谷、小麦生产,提升玉米、大豆产能,增加优质食味稻、强筋弱筋专用小麦、高产高油大豆供给,实施新一轮黑土地保护工程。
《规划》提出,培育壮大农业领域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更多先导性产业规模化发展,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梯队培育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有序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加快农业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拓展和产业生态营造,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提升算力能力。健全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观测网络。
在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方面,《规划》对金融财政政策护航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安排,提出完善农业农村投入机制。
从财政保障看,《规划》提出,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渠道,加强乡村振兴资金全链条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问题,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从金融服务看,《规划》明确,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理赔效率。
《规划》还鼓励引导民间投资依法规范有序投入乡村振兴,丰富资本市场服务涉农主体方式,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用于乡村振兴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