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海洋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建设海洋强国,不仅是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经济结构的现实需要,更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参与全球治理、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
“十四五”时期,我国海洋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体量与质量同步跃升。根据《2025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2025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超11万亿元,同比增长5.5%,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7.9%,发展基础持续巩固。“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提高经略海洋能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为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土空间优化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
从全球范围看,海洋经济竞争的本质已从资源争夺转向治理规则与制度话语权的较量。过去各国围绕渔业、矿产、能源等海洋资源的控制权展开博弈,但伴随海洋开发技术的普及与国际海洋法体系的完善,以及资源本身的可获取性逐渐提升,决定一国在海洋经济中地位的关键是其在海洋环境保护、深海采矿规章、蓝碳交易规则、数据共享标准等新兴议题上的规则制定能力。如今各国正竞相构建区域性海洋合作网络、推动陆海联动,谁能在区域海洋合作网络中占据枢纽地位,谁就能在蓝色经济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例如,欧盟通过《欧洲海洋公约》加强海洋外交和国际海洋治理,促进蓝色经济繁荣发展。我国则是以“一带一路”倡议为纽带,与各国及国际组织签署海洋领域合作协议、共建联合研究平台,务实推动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我国的海洋合作更加突出互惠共赢与行动导向,如今已形成制度创新、设施联通、产业协同相融合的立体化新格局。
从国内实践上看,“产业强海”与“开放兴海”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两条核心路径,前者依赖技术积累与产业链纵深,后者依托制度开放与区位优势,二者相互支撑。就“产业强海”而言,以广东为例,正是立足自身技术实力与海洋产业体系化能力,有效推动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该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占全国海洋经济总量五分之一。该地位并非单纯源自资源禀赋优势,而是依托于对“海上矿山、海上油田、海上粮仓、海上药库”四大产业矩阵的系统性布局。通过推动相关产业的技术融合与规模化发展,广东逐步构建起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新增长极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相比之下,海南凭借自贸港政策优势与广阔管辖海域,充分发挥“开放兴海”优势,稳步发展。2025年,海南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5%,海洋经济占GDP比重达35.9%,海洋经济增速与占比均为全国第一。除丰富的深海资源禀赋外,海南重点依托自贸港开放政策与毗邻东盟的区位优势,加速集聚科研力量,不断强化深海产业的集聚效应,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技术、资本、数据与制度在跨区域间的协同配置与深度融合。近年来,我国在海洋科技创新、蓝色金融探索、海洋数据平台建设及涉海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领域已具备与全球先进水平对接的能力。然而,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仍面临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全球海洋治理话语权薄弱等挑战。基于此,应统筹推进,内外双向发力,加快构建全方位海洋经济发展体系,在挑战中塑造海洋经济竞争新优势。
第一,以“链主与专精特新”双轮驱动增强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聚焦深海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上风电等新兴产业,培育数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并配套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同时,在建立国家级海洋产业基金的基础上,将金融支持延伸至项目全生命周期,引导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海上风电、海洋观测网络等长周期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加强议题设置,深耕“南方蓝色伙伴关系”,提升全球海洋治理话语权。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发起深海采矿环保标准、极地治理、海洋新污染物治理等新兴议题,联合发展中国家共同提交提案。同时,加强与小岛屿国家在临港产业、蓝碳交易、海洋防灾减灾等专业领域的信息共享,加快项目落地,提升他们的海洋治理能力。小岛屿国家占全球南方国家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在国际气候谈判和全球海洋治理中处于重要地位。
第三,构建统一的海洋大数据中心,完善海洋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以海南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和沿海重点园区为载体,建设全国统一的海洋大数据中心,制定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采集与交换标准,打通海洋环境监测、航运物流、渔业资源、深海勘探等现有数据孤岛。同时,积极对接国际海事组织数据互认标准,探索建立跨境数据“白名单”互认机制,并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全程可追溯,守住安全底线。
(作者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