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2日讯(记者王碧微)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发”)今日晚间发布的诉讼进展公告引起市场关注。
公告显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原告深圳市深基华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基华智”)起诉特区建发、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国际”)及南宁华南城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特区建发及华南国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基华智支付股权收购价款21.1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判决书发布于2026年5月22日,也就是说特区建发在收到判决超十日后才公布这一结果。
这起涉及21.11亿元股权收购款诉讼的本质,是特区建发此前引入中国信达共同承担地产纾困风险,但最终项目陷入僵局引发的对簿公堂。
据公开报道,2021年末华南城(01668.HK)爆发流动性危机,拟引入国资纾困。2022年5月,特区建发以19.095亿港元认购华南城33.5亿股新股,获得29.28%股权,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此后,特区建发为华南城多次输血。
2022年7月,特区建发与票据受托人花旗国际签订“维好协议”,帮助华南城争取到多数投资人同意,通过了五笔美元债展期的方案;2022年12月,特区建发旗下基金再以50亿元的价格,收购西安华南城69.35%股权。
为缓解资金压力,特区建发于2023年4月将该专项基金“深基华智”的募资总规模由初始的50亿元扩大至110亿元。通过扩大基金池,特区建发成功引入中国信达作为主要出资人,由其认缴54.54%的基金份额。
中国信达之所以同意出资,核心在于特区建发给出了隐秘的刚性“安全承诺”。
彼时,各方曾签署“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该协议显示,如基金投资期届满,尚未实现委托方(即中国信达)完全退出的,则在基金投资期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特区建发及华南国际有义务无条件以约定价格收购基金持有的深圳市深基壹号产业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直至基金按期足额向委托方等全体合伙人分配全部实缴出资及所有预期投资收益。
为此,南宁华南城60套仓储物业被抵押,为这一“安全承诺”提供担保。
然而,资本的流入并未改变华南城困境。
华南城在2023年底的公告中表示:“集团受到房地产行业运营环境恶化的影响,遇到并预计将继续面临重大的资金流动和现金流紧张问题。”
两年投资期满后,由于华南城债务违约且项目无变现可能,中国信达将该笔实缴资金划入“准不良”队列。
基于此前签署的“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中国信达最终通过“深基华智”基金这一主体名义,于2025年4月将合作伙伴特区建发及华南城告上法庭,昔日的50亿纾困计划就此沦为一场法庭对峙的败局。
2026年5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基华智诉特区建发等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即今日公告披露的21.11亿元股权收购款判决结果。
特区建发在公告中强调,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已发行的债券本息偿付产生影响。
除本案外,今年5月,特区建发披露还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法院已立案受理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起诉深圳市深基壹号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华南国际、西安华南城有限公司及特区建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金额为15.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