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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3 07:35:51 股吧网页版
集采药被药店高价销售背后:为何会有价差?如何破解?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李潇潇

  近日,央视报道“集采百元一盒药,药店竟卖3960元”引发关注。最新进展显示,内蒙古医保部门已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第一时间赴涉事药店开展联合检查,医保部门对药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场监管部门已行政立案。

  这起看似个案的高价售药事件,也再次把集采药品在院外零售终端的执行情况推到舆论前台。那么,集采药在不同销售渠道为什么会存在不同价格?

  曾担任多家百强连锁药店总经理的职业经理人苍春表示,药品执行的是市场价格,理论上只要明码标价,就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但在此次案例中,核心问题在于时间差。

  苍春分析,一般情况下,集采价格确定后,厂家与渠道之间通常会有相应安排,一些情况下也会有退补政策。若药店没有及时与厂家联系,或者没有及时切换到集采价格,就容易造成终端售价与政策要求不一致。站在消费者角度看,无论基于什么原因,价格发生明显变化而未充分告知,都会影响公众信任。

  医法汇创始人张勇表示,虽然药品价格总体属于市场定价,但仍受《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尤其是医保定点药店,由于与医保部门签有协议,其价格行为也受到医保部门管控。如果价差过大,且存在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可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从这一点看,集采药品进入零售终端后,并不意味着药店可以完全脱离政策背景独立定价,特别是对定点药店而言,是否履行协议义务是监管的重要内容。

  对于上述内蒙古的案例,国家医保局5月30日也对外发声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落地后,国家联采办和地方医保部门已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医药机构做好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对于此次报道反映出的情况,国家医保局明确指出,内蒙古呼和浩特个别定点药店对相关协议“有规不行”,对中选企业降价通知“置若罔闻”,违背了医保定点协议要求和公平合理、诚信定价原则,必须坚决纠治。

  在行业实际运行中,库存问题被普遍认为是价格切换中的一个现实因素。

  中国连锁药店协会研究员李子浩表示,药店是商业体系,天然追求利润。一款产品通过集采降价后,药店前期可能还有按原价采购的库存,在这种情况下,终端确实会面临库存如何处理的问题。他提到,在具体执行药品价格过程中,药店也有一套内部流程,例如政策通知下发到门店、系统更新、价格调整等,都需要一定时间,且南北东西的地区与时间差异也是客观因素,集采价格从文件发布到门店真正执行,客观上可能存在滞后性。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指出,目前集采已经形成以国家集采为主导、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为主体、市级集采为补充的多层次采购体系。不同层级集采的议价能力、执行方式并不完全相同。与此同时,医院外的连锁药店销售渠道还受到网络医药销售渠道竞争的影响,价格竞争更激烈,对市场供需变化也更敏感。需要先区分集采药品和非集采药品,在院内价格、院外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分别是什么,再对症下药地给出解决方案。

  对于集采价格在院外终端的衔接,张勇认为,医保定点药店在执行集采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还存在不够明晰的灰色地带,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法规文件进一步细化,以指导药店经营。

  李子浩提出,医保部门在推动集采价格落地时,可考虑给药店一定的缓冲时间,以便完成库存处理和系统切换。

  信息透明度也是此次事件中被反复提及的环节。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很难准确判断某一药品是否已进入集采、不同厂牌之间的价格差异是否正常、自己购买时的价格是否偏高。在这种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容易放大患者的被动处境。

  对此,国家医保局提醒,各地在落地执行集采药品政策时,因同一品种供应厂牌不同,药店销售的集采中选药品价格会有一定差异,但相比原价格应有明显下降。医保部门同时建议公众用好药品比价小程序,购药前先查一查、比一比。

  张勇也提醒,如果消费者认为药品价格明显不合理,可以先与药店协商,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或监管部门投诉,由有关方面介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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