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扩大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和范围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6月3日,淄博实施公积金优化新政,多措并举提振住房消费、保障居民刚需与改善置业需求。新政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购房首付、自住住房提取可联动购房者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资金,加装电梯提取新增老旧电梯更新场景。
通知提出,缴存人在淄博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首付款提取时,房屋套数由“首套房”扩大至“首套房、二套房”,提取人员范围由“购房人及其配偶”扩大到“购房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同一套住房所有申请人每人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网签合同房屋总价的30%,且提取金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提取金额划转至相应资金监管账户。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双方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
优化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有效期限。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3年以内调整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3年以内。缴存人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时,提取人员范围由“购房人及其配偶”扩大到“购房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同一套住房所有申请人每人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且提取金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若提取人参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购房提取。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双方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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