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3 22:41:00 股吧网页版
布局电力、算力等期货,推动科创50等股指期货期权上市,“上海价格”影响力持续跃升
来源:界面新闻

  我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正同步开启产品体系扩容、制度双向开放的发展新阶段。

  6月2日,上海市委金融办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关于深化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作政策解读。

  《意见》中提到,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加快推出液化天然气期货和期权,做好电力期货、算力期货研发准备,稳步拓展航运指数期货产品线,研发更多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新型期货品种。推动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股指期货和期权、国债期权等产品上市,拓展标准化利率衍生品挂钩标的和期限,丰富权益类、利率类期货和期权产品。拓展外汇市场交易货币和产品序列,探索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试点,丰富汇率避险工具。

  在西安交大客座教授景川看来,算力期货、电力期货等品种的研发,以及科创50股指期货等品种的推动,表明上海正试图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匹配的衍生品工具体系。这不是简单的市场扩容,而是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工具,服务于“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界面新闻注意到,早在2024年,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士就提到过要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期货和期权上市。有业内人士表示,亚太天然气市场始终缺乏一个能够真实反映当地供需情况的价格形成机制,以及配套的风险管理工具,而未来推出液化天然气期货将有助于形成我国天然气基准价格。

  而算力期货、电力期货的研发准备,也是呼应了我国实体经济领域新兴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的需求。当前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已经宣布计划推出算力期货,南华期货指数发展部经理曹扬慧认为,算力期货市场的建立,不仅是金融技术的创新,更是大国在数字经济时代争夺战略资源定价权的关键举措。

  景川也进一步表示,上海作为金融改革试验田,其推出的新品种(如算力期货、电力期货)若运行成功,将为全国其他交易所提供范本。上海在制度型开放上的探索(如离岸金融、跨境理财),也将为全国资本账户开放提供经验。其次是推动衍生品市场从“商品主导”向“多元平衡”转型。目前中国衍生品市场以商品期货为主,金融期货占比相对较低。上海推动权益类、利率类、外汇类衍生品全面发展,将改变中国衍生品市场的结构失衡,提升金融衍生品占比,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

  在丰富产品的同时,提升境内价格在国际大宗商品和金融市场的定价话语权成为另一战略重点。《意见》中也提到要持续提高“上海价格”影响力,推动商品期货结算价授权更多境外交易所,支持交割服务“走出去”。

  在提高“上海价格”影响力方面,上海期货交易所在持续努力。2020年纸浆期货结算价授权挪威浆纸交易所,实现中国价格首次境外应用;2025年天然橡胶期货结算价授权日本大阪交易所,以人民币报价直接输出境外。同时上期所也在持续探索交割服务“走出去”,2021年以低硫燃料油期货为试点,首次实现国内期货品种的跨境交收;近年来,持续推进铜、铝、20号胶等10个品种、超130个境外品牌及工厂注册认证。

  景川认为,《意见》中提到的“推动商品期货结算价授权更多境外交易所”,意味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定价影响力将通过结算价授权、交割服务“走出去”等方式向全球延伸。目前上期所已有铜、橡胶等品种结算价授权,未来可能扩展至能源、航运等领域。

  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26年,上期所将提升市场国际参与度。一是稳步扩大对外开放品种范围,推动更多品种纳入特定品种的开放路径,并拓展QFI可参与交易的品种数量;二是加快品种国际化进程,优化境外投资者参与机制,提升交易结算便利性;三是深化跨境交割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境外品牌注册与认证,探索交割服务“走出去”,提升国际认可度。

  与产品创新和价格输出相配套,跨境资本流动的制度环境也在进一步优化。《意见》中提到要持续优化合格投资者相关制度,推动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有序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期货和期权品种范围。

  4月以来,国债期货、镍、二甲苯、瓶片、短纤期货及期权,以及精对苯二甲酸期权先后向合格境外投资者(QFI)开放,截至目前合格境外投资者已可交易95个境内期货和期权品种,进一步丰富了国际投资者的选择。

  期货期权品种的持续对外开放也吸引了境外投资者的参与。以国债期货为例,5月28日,渣打银行(中国)协助合格境外投资者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完成国债期货交易,这是首单境外机构参与境内国债期货市场的交易。

  多家外资机构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反馈,QFI客户对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反响极为热烈,并且会将国债期货业务当作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