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智能财讯深华发A(000020)6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拍卖通知书》,法院启动执行程序,拟于2026年6月17日10时至6月18日10时,将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华发A”股票31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7%,占公司总股本的1.13%)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分5次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其中,4次各拍卖64万股,1次拍卖62.99万股。本次拍卖原因为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此前,上述股票已于2026年5月28日至5月29日进行第一次拍卖,但未能成交。
根据公告,若本次拟拍卖的股份最终均完成交割,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由1.19亿股减少至1.1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42.13%降至4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紧急会议,就相关纠纷与执行事项进行说明。公告披露,关于上述执行案件,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日正式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将涉案全部争议案件移送武汉市公安局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但截至目前仲裁机构未给予任何书面回复。武汉中恒集团与深圳万科曾于2021年签署《华发项目合作方案备忘录》,约定以项目合作方式解决争议,但深圳万科单方面撕毁共识,重新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拍卖股票。此外,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曾于2019年书面承诺为武汉中恒集团分摊至少20亿元土地成本,该款项至今分文未付,本息合计已远超20亿元。2024年及2025年,经政府部门组织多次专项沟通会议,万科集团与武汉中恒集团达成共识,认可深圳、武汉两地债务统筹冲抵,经万科集团确认的冲抵方案结算后,深圳万科围绕6亿元的所有主张(含本次执行案件的所有债权)已在武汉万科所欠中恒款项中冲抵。公司郑重声明,尊重法律法规,同时反对任何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行为,将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第二次拍卖公示阶段,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将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6个月内不可交易,竞买人6个月内无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该股份。
资料显示,深华发A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亿元,同比下降28.05%;归母净利润520.31万元,同比下降12.16%。
核校:杨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