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清晨,赤水河畔,薄雾轻笼。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的河道巡护员谌利民和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的同行,在两省交界处会合。他们沿着同一条岸线巡护。“以前在交界处发现非法捕鱼或排污,涉及跨省协调,流程复杂。如今一个电话,两边执法人员就能同时到场。”谌利民对现在的工作节奏再熟悉不过。这种无缝衔接的联合巡护,源于2021年云贵川三省为赤水河量身定制的“共同决定+条例”协同立法。
赤水河的变迁,是四川积极探索跨区域、流域协同立法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与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周边省份人大常委会紧密携手,聚焦长江上游重要水系和生态区域保护,先后开展多部(项)协同立法。2025年,四川全省345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保持在100%。
治理变革
从“分段自理”到“协同共护”
流域治理,难在协同。过去,因行政区划而形成的管理藩篱,让跨省界的河流、湖泊、生态区域成为监管和保护的薄弱地带。“各管一段、标准不一,看似都在管,最终可能都没管好。”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说。探索,从打破这些看不见的“壁垒”开始,2021年云贵川三省针对赤水河的协同立法,正是“破冰”之旅。
赤水河,发源于云南镇雄,蜿蜒流经云贵川三省,最终在四川省合江县汇入长江。它既是见证红军“四渡赤水”壮举的“英雄河”,也是孕育了茅台等名酒的“美酒河”,还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保持自然流态的“生态河”。
协同立法前,云贵川三省对赤水河的管理处于“各管一段、各定其规”的状态,缺乏统一的保护规划、协调机制和执法标准,加之三省的产业布局、保护重点等各有差异,最终形成行政区域分割下的治理碎片化局面。
如何求取最大公约数?2021年,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立法形式,先由三省共同作出《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明确统一的目标、原则、协调机制和禁止性规定,搭建“四梁八柱”;各省再依据“共同决定”精神,制定适合本省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处理具体问题。这种“统一性+灵活性”的模式,成为协同立法的一个生动样本。
“‘共同决定’解决了‘我们要一起做什么’的问题,‘条例’则回答了‘在我这里具体怎么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杨筠表示。自此,三省实现同步调研、同步审议、同步颁布、同步实施,让赤水河保护“一盘棋、一条心、一股绳”。这一开创性的“共同决定+条例”模式,为后续立法提供了范本。
对于嘉陵江,川渝两地以“四川条例+重庆决定”的协同立法形式,特别设立“区域协作”专章,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于泸沽湖,川滇两省经过近7个月的紧密协商与联合调研,最终实现两省条例在保护原则、核心禁止性规定上的高度统一,绘就了“一湖一法、统一标准”的“泸沽湖公约数”;对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川陕甘三省共同作出《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为守护“国宝”家园构建起跨省协同保护的新格局……
从一条河的“破冰”,到一个湖的“融合”,再到一片生态家园的“携手”,协同立法重塑长江上游的生态治理图谱,将过去的“分段自理”变为“协同共护”。
价值引领
从“规范行为”到“塑造风尚”
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约束,更在于引领。在协同立法为跨区域生态保护划下清晰“红线”后,如何让这些条文从纸上走进心里,成为社会共同的行动自觉?泸沽湖畔的故事,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注脚。
2023年9月,《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其后不久,四川省盐源县泸沽湖镇木垮村召开了一次特别的村民大会。镇上的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带着新鲜出炉的条例文本,逐条向村民们讲解。“湖岸100米范围内禁止畜禽养殖”“餐饮经营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和污水预处理设施”……这些细致的规定,起初让一些靠湖生活的村民感到不解和压力。民宿经营者杨阿妈起初很担心:“不让在湖边养猪,客人想吃点土猪肉怎么办?装那些污水处理设备,又是一大笔钱。”
转变,始于一次联合执法和一场深入的普法。条例施行后,川滇两省开展了首次泸沽湖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对岸云南一家未按规定处理污水的客栈被责令停业整改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四川这边的村落。“两边真的管得一样严!”杨阿妈意识到,这不是“一阵风”。随后,当地政府组织多轮培训,帮助经营户联系合规设备供应商,并解读条例中关于绿色发展、生态补偿的鼓励条款。渐渐地,村民们发现,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后,湖水更清了,环境更美了,游客的满意度反而更高了。很快,杨阿妈所在的村落将保护湖滨湿地、垃圾分类等内容写进了新的村规民约。杨阿妈也更新了自家民宿的设施,“现在客人来了,都夸我们这里干净,保护得好,住得更安心。”法治的刚性要求,在与当地文化结合后,逐渐内化为新的生产生活习惯。
立法引领带来深刻变化,泸沽湖的故事,正在每一个协同立法的区域发生着。
赤水河流域,基于“共同决定”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让跨省非法排污无处遁形;在嘉陵江,川渝两地明确的“禁止在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的条款,如同一道法治屏障,守护着长江上游的生态安全;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共同决定”中关于联合巡护、统一执法的规定,让盗伐盗猎者难以利用省界“打游击”。法治的“牙齿”,在这些具体的场景中变得清晰可感,它不仅是写入法条的禁令,更是落在实处的行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社会风尚,让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理念,逐渐变成沿岸企业和群众的行动自觉。
发展动能
从“含绿量”到“含金量”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为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铺就绿色底色。协同立法在筑牢生态屏障的同时,也铺设了一条让“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赤水河畔的“生态酒香”,就是有力证明。
在古蔺县二郎镇,一家大型酱香型白酒企业的生产车间外,崭新的污水处理设施正高效运转。公司负责人指着一组数据说:“为了达到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和‘共同决定’要求的排放标准,我们累计投入了上亿元进行环保技术改造。现在,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率超过95%,处理后的废水优于最严格的排放限值。”
这笔巨大的投入,在企业的账本上被归为“核心竞争力投资”。“赤水河的水,是我们酿酒的灵魂。协同立法让三省的标准统一了,执法更严格了,倒逼整个行业必须走绿色、高质量的发展路子。”该负责人坦言,短期看是成本,长期看却是生产力。
如今,“生态酿好酒”已成为赤水河流域白酒产业的普遍共识和金字招牌。优良稳定的Ⅱ类以上水质,成了这里最硬核的招商广告和品质背书。法治守护的一江碧水,最终化为了酒杯中的醇香和市场上的强劲竞争力。
赤水河的故事,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其逻辑在其他协同立法区域同样得到印证。
在泸沽湖,统一且严格的生态保护标准,吸引了更多追求高品质体验的深度游旅客,推动当地旅游从粗放观光向生态度假转型升级,让湖畔居民吃上了更可持续的“生态饭”。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带来的稳定保护预期和生态补偿、特许经营等机制,让周边社区从曾经的“靠山吃山”转变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受益者,养蜂、种药材、当生态护林员成为新的绿色生计。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在绿水青山间相得益彰。
大江奔流,法治护航。从赤水河的“破冰”探索,到嘉陵江、泸沽湖、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协同推进,一幅幅由跨区域协同立法绘就的“共抓大保护”图景,正在长江上游徐徐展开,共护一江碧水永续东流、两岸青山葱郁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