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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4 06:59:50 股吧网页版
IPO“马拉松”再添变数!这家券商主要股东被银行“提前收贷”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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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跑十余年的东莞证券IPO进程再起波澜。

  6月2日晚,锦龙股份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公证处《通知书》,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以保证人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为由,宣布公司一笔本金为4.99亿元的借款提前到期,并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这笔借款发生在2025年8月,期限18个月,抵押物为锦龙股份所持东莞证券7000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4.67%。

  锦龙股份在公告中强调,借款期间公司一直按约支付利息,认为平安银行的主张“不成立”,并将尽快提交异议。然而,此次事件无疑让本就步履迟缓的东莞证券上市之路再添不确定性。

  截至6月3日收盘,锦龙股份股价跌停,收报9.89元/股。

保证人涉多起重大诉讼

平安银行宣布“提前收贷”

  此次银行方面宣布4.99亿元借款提前到期的理由是“保证人涉及多起重大诉讼”。

  根据公告,2025年8月,锦龙股份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借款4.99亿元,期限18个月。为获得这笔融资,锦龙股份将所持东莞证券7000万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同时由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杨志茂、朱凤廉提供保证担保。各方还对相关合同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

  锦龙股份2025年年报以及东莞证券最新招股书显示,控股股东新世纪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凤廉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与债务纠纷:

  一是与广东中信资管的债务纠纷。新世纪公司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融资到期未清偿。2024年4月及2024年5月,广东中信资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是与重庆国际信托的债务纠纷。新世纪公司向重庆信托融资,因未能按期偿还,重庆信托于2024年7月宣布债务到期,并于同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与广东南粤银行的债务纠纷。新世纪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东莞分行融资未偿还到期债务,南粤银行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年报披露,南粤银行已向法院申请执行6.56亿元,新世纪公司及其相关方已被执行金额5.91亿元,剩余债务仍以股东方所持1050万股锦龙股份股票提供质押。

  四是与广州金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该案已一审判决,锦龙股份需偿还本金约7607万元及相关利息,新世纪公司、杨志茂、朱凤廉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锦龙股份持有的东莞证券3301.45万股股份至今仍因此案被冻结。

  此外,锦龙股份年报还显示,杨志茂个人与曹永刚、徐贞雅等人也存在融资协议引发的诉讼。

  上述诉讼和纠纷只是锦龙股份债务压力的冰山一角。

  公司3月19日发布公告,对未来一年内的质押到期情况进行了披露: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对应融资余额为12.4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对应融资余额为15.22亿元。2月14日的另一则公告显示,新世纪公司的各类借款总余额达15.04亿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13.54亿元。

  上海万竞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正桥认为,银行选择在借款尚有约8个月才到期的情况下宣布提前到期,目的在于降低其信贷风险。“保证人陷入多起重大诉讼,其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已发生实质性恶化,这种恶化将直接影响其作为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进而危及主债权的安全性。”

东莞证券IPO“卡壳”已久

股权稳定性成关注焦点

  对锦龙股份而言,银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意味着给本不富裕的现金流再添压力。而对于仍处于IPO审核期的东莞证券,压力则来自另一个层面——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始终是监管关注的重点之一。

  东莞证券自2015年启动上市进程以来,至今已历时超十年。2022年2月,东莞证券IPO申请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但一直未获得批文。2023年3月,东莞证券的IPO申请平移至深交所,目前审核状态仍为“已受理”。

  从基本面看,东莞证券业绩表现稳健: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55亿元、27.53亿元及33.8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35亿元、9.23亿元及12.45亿元。根据招股书,公司预计2026年1—3月营业总收入为8.61亿元至9.52亿元,同比增长26.62%至39.95%;归母净利润为3.31亿元至3.66亿元,同比增长63.06%至80.23%。

  在基本面之外,股权结构的清晰与稳定亦是IPO能否推进的关键变量。2024年8月,锦龙股份向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20%股权。2025年6月,该笔交易完成交割,东莞国资联合体的合计持股比例上升至75.4%,锦龙股份与新世纪公司合计持有东莞证券24.6%的股份,仍为公司的重要股东。

  尽管国资已取得控股地位,但作为主要股东的锦龙股份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长期存在高比例质押、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等问题,依然是绕不开的焦点。“从法律规则层面来说,股权质押处置可能构成IPO重大风险因素。”黄正桥说。

  根据东莞证券招股说明书,锦龙股份持有东莞证券3亿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20%,其中已累计质押1.5亿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0%,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10%。此外,新世纪公司所持东莞证券6900万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比例的100%。

  此次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宣布提前到期的4.99亿元借款,其质押物正是锦龙股份所持东莞证券7000万股股份,占锦龙股份持股的23.33%,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4.67%。

  黄正桥表示,尽管锦龙股份并非控股股东,其自身融资导致的股权质押不直接违反“股权清晰”的要求,且当前累计质押比例恰好处于《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所允许的50%上限,尚未违规。但如若锦龙股份与平安银行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质押股权将面临被司法冻结乃至拍卖,从而被动推高质权比例,可能引发监管对东莞证券股东稳定性及权属清晰度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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