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4 10:45:40 股吧网页版
个人养老金产品池扩容 多家银行增设购买入口
来源:金融投资报

  6月,个人养老金产品“货架”将迎来新成员。近日,不少投资者发现,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手机App已在个人养老金专区上线“国债”入口。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此前联合发布通知,开办机构应当自2026年6月起,开办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也意味着,除存款、理财、保险、基金外,又多了一个长期稳健的投资选择。

  产品结构补短板

  国债成为“安全底仓”

  2025年11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办机构应当自2026年6月起,开办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此番调整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配置选项扩展至五大类:储蓄、理财、保险、基金、储蓄国债

  据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统计,截至2026年6月3日,个人养老金专项产品总数已达1161款,其中保险类521款、基金类320款、储蓄类281款、理财类39款。

  储蓄国债的加入,意味着保守型投资者在原有的储蓄存款之外,又多了一个由国家信用背书、本金安全、收益稳定的配置选项。

  从收益表现看,储蓄国债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仍具备优势。以今年5月发行的国债为例,3年期票面年利率1.63%、5年期1.70%,而部分银行相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为1.55%,两者相差0.08个百分点至0.15个百分点。同时,国债采用靠档计息方式,提前支取的利息损失明显小于定期存款,这也是储蓄国债受到投资者欢迎的主要原因。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个人养老金产品池而言,储蓄国债的加入具有特殊意义。

  过去,账户内虽然有存款、理财、保险、基金四类产品,但银行理财和公募基金面临净值化波动,难以满足保守投资的需求;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属性虽强,但条款复杂且流动性偏弱

  储蓄国债凭借其低风险、收益透明、国家信用背书的特点,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为养老投资提供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无风险收益锚”。

  激活缴存意愿

  有望缓解“空账户”难题

  尽管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但实际缴存情况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中,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数已超过1.5亿,而实际缴费率不足21%,表明逾七成账户处于未实际缴存的“空置”状态。

  部分产品收益预期不够清晰,导致投资者决策犹豫,是“开户热、缴存冷”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储蓄国债的加入,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提高部分保守型客户的缴存意愿。

  具体来看,业内分析认为,这类产品适合三类人群:一是临近退休、不愿承担本金波动风险的人;二是对账户持观望态度、等待“确定性”产品的保守型储户;三是希望借助账户实现强制长期储蓄的中低风险偏好者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国债发行相关安排,最新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2026年6月10日发行,分为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

  需要留意的是,根据《通知》要求,开办机构在养老金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前,应当为其开立个人养老金专用国债账户(以下称“养老金国债账户”),用于记录养老金投资者购买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期次、数量以及持有变动等情况。

  养老金国债账户应当与投资者本人的养老金资金账户绑定,资金往来、领取条件和税收政策遵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规定。

  对于有意认购个人养老金专属储蓄国债的投资者,需提前在开户行完成专用国债账户的开通权限,方可参与申购。同时,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实行封闭管理,通常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特定条件方可支取,流动性相对有限。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