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禁以养老服务信托的名义推介资产管理信托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6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创新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养老服务信托的运作管理应严格遵照资产服务信托业务有关要求,符合委托人风险偏好与养老资金支付需求。信托机构应规范开展面向公众的养老服务信托的宣传和推介,严禁以养老服务信托的名义推介资产管理信托。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行业服务规范强化服务管理,确保服务质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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